|
|||||||||
|
|||||||||
|
福州 > 政府公告
|
关于开展2010年度非公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0-05-06 14:59
各县(市)区科协、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科协: 为深入贯彻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人才强市战略,根据福州市人事局《关于下发2010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计划的通知》(榕人专[2010]37号)精神。经研究,市科协决定开展2010年度非公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1、凡在私营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等非公单位中直接从事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学研究、安全生产和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均可考核确认或申报评审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定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 3、大中专毕业生考核确认相应档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闽职改字[1993]18号和闽人发[2000]84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审工作具体事项: (一)申报条件 1、技术员:非全日制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 2、助理工程师:中专毕业,从事技术员职务工作4年以上;非全日制大专毕业,从事技术员职务工作3年以上;非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 3、工程师: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职务工作4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 (二)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用16K纸打印)。 2、《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明表》一式20份(用A3纸打印)。 3、六种证书复印件各一式2份:①学历、学位证书;②现任技术职务资格证书;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⑤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绩、贡献方面的获奖证书;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 4、个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简介一式2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申报材料真实性的个人书面承诺一份。 6、一寸彩照2张。 7、申报材料电子文档。 8、申报工程师的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代表作1篇(3000字;科学技术论文,科研成果报告,工程项目、攻关项目或技改项目的技术工作总结,生产、设计或现场技术工作总结,产品开发、技术管理论文等其中之一)。代表作内容必须是任职以来个人独立撰写的,代表作内容必须与申报专业一致,已在刊物上发表的代表作,必须提供有关刊物的封面及目录复印件。代表作原件须经所在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在其右上角注明“该代表作确系XX同志在任现职期间结合本专业工作独立撰写的”字样,以示确认并署明技术负责人姓名,加盖单位公章。 代表作除提交原件外,还需提交复印件2份(复印件要求不体现作者的工作单位和姓名)。 以上评审材料应按顺序装袋,附上目录,并在材料袋上注明申报人单位、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 三、确认工作具体事项: (一)申报条件 恢复高考后入学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正式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企事业单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见习期满,可根据规定的任职条件要求,考核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任相应职务。 具体规定为: 1、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经考核可确认为“员”级; 2、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先考核确认为“员”级,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考核确认为“助师”级; 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经考核可确认为“助师”级; 4、取得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班毕业的人员,可考核确认为“助师”级; 5、获得硕士学位者,先确认为“助师”级,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后可申报评审中级或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直接考核确认为中级; 6、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确认为中级,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后可申报评审高级。 (二)申报材料 1、《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三份。 2、证书复印件各一式2份:①学历、学位证书;②现任技术职务资格证书;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④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 3、一寸彩照2张。 四、有关要求: 1、县(市)区非公企业科技人员的评审材料由各县(市)科协统一申报;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会员的评审材料由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统一申报;企业科协科技人员的评审材料由各企业科协统一申报。 2、计划评审时间:2010年6月、11月。 3、申报材料报送: 报送时间:2010年5月31日止、10月31日止。 电 话:83335854 83366364 联 系 人:林 斌、苏燕铃 网 址:www.fast.org.cn 福州市科协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四月七日 |
|
|||
客服电话:010-84883300 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webeditor@chinadaily.com.cn
|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独家所有,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