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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 政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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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蓝雅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不再具备经营医疗器械产品资质的函 2010-07-16 11:01
市、区工商局,各有关招标办及医疗单位: 我局今年二季度在市场整规和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2家企业(名单附后)严重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已不再具备经营医疗器械产品的条件,另有14家企业(名单附后)自行申请注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不再经营医疗器械,9家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届满后未申请换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不再具有经营医疗器械的资质,特此函告。请有关单位在年审、招标、购买其医疗器械产品时注意审核其经营的合法性。 附:1、不再具备经营医疗器械产品条件的企业名单。
2、申请注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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