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福州 > 经济新闻
|
“营业税新规”出台后 榕城二手房交易频现纠纷 2011-02-21 09:45
是承担突然多出来的数万元营业税,还是“一拍两散”解除合同?最近,已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购房者蔡先生陷于营业税纠纷中,房子无法如期过户,可能影响到结婚时间。 20日,记者调查了解到,1月26日出台的“新国八条”楼市新政,尤其是“未满5年二手房交易全额征税”的新规(以下简称“营业税新规”)出台后,不少像蔡先生一样的购房者发现,营业税突然多出了数万元,不少“钱该谁掏”的营业税纠纷也由此产生。律师建议,“钱谁掏”,先看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最好双方进行协商。 案例:营业税突增数万元 去年12月初,为了今年结婚的需要,首次置业的购房者蔡先生通过金山的一家中介公司,看中仓山融信宽裕一套10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并与业主及中介公司签订了“三方合同”,同时交纳了10万元定金。 蔡先生告诉记者,当初在合同里,双方约定的是实出款。也就是说,蔡先生只要承担3.3万元的费用(包括中介费和税费等),中介方承诺“3.3万元全包”。就在一切程序顺利进行的时候,新“国八条”楼市新政于1月26日出台,新规明确规定“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二手房,须全额征收营业税”。这样一来,蔡先生购买的二手房一夜间新增了2万多元的营业税。 令蔡先生郁闷的是,营业税新规出台后,中介方一直以“新增的营业税由谁负担”协商未果为由拖延办理过户手续,导致房屋过户一事未能如期进行。蔡先生表示,目前他陷于两难中,要么承担多出来的数万元营业税,要么“一拍两散”解除合同。“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对我都是一笔不小的损失,可能延误今年的结婚时间。”蔡先生说。 记者调查:营业税纠纷屡见不鲜 类似蔡先生一样纠结的购房者还有不少。20日下午,记者实地走访金山、杨桥路以及达明路等多家二手房中介店了解到,营业税新规出台近1个月,不少购房者和中介公司都陷于“谁来掏这笔营业税”的纠纷当中。 |
|
|||
客服电话:010-84883300 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webeditor@chinadaily.com.cn
|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独家所有,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