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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校30日起开始面试体检 考生自行进行政治考核 2011-06-07 09:21
军队院校招生30日开始面试体检 考生须自行前往人武部进行政治考核 2011年军队院校招生(含国防生)政审和面试、体检方案6日敲定。记者从招生部门获悉,有意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的考生,应于6月15日至20日自行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武部登记并进行政治考核。 军队院校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且均为合格。 6月30日至7月4日,军队院校进行招生面试、体检,考生须持本人政治考核表、准考证、学生证和3张1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底版照片参加。面试结束后,合格考生要提醒面试小组负责人在体检表签署面试意见,再持本人准考证和有关表格前往体检点参加体检。 体检前,考生要弄清检查的全部项目,体检项目不全视为不合格。体检时,严禁携带通信工具进入体检场所,严禁找人代检或涂改体检结论,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体检资格。完成体检项目离开时,考生应主动将政治考核表、面试表、体检表交由工作人员收回,严禁私自将“三表”带走,违者按不合格认定。 7月6日,“福建招考在线”(www.fjzs.com.cn)网站将公布体检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当日向省军区招生办提出复查申请,并于7月7日上午8点前到省军区招生办指定医院进行复查。 来源:福州新闻网 编辑:唐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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