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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通报今年二季度环境质量 福州空气质量良好 2011-09-01 14:49
8月31日,福建省环保厅发布第二季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通报,报告显示,福建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保持在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水平。大气污染以尘类为主,酸雨污染普遍存在。 大气环境方面,23个城市中,建瓯、武夷山、建阳、永安、龙海、邵武和福鼎等7个城市空气质量为优,其余城市均为良。与上年同期相比,空气质量为优的城市数量减少3个。9个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3%,较上年同期下降1.7个百分点。20个城市出现酸雨,酸度最强的酸雨出现在三明。 水环境方面,9个设区市的30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较上年同期提高3.9个百分点。9个设区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14个县级市中,除福清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2.2%外,其余13个县级市水质达标率均为100%。44个县城中,除平潭饮用水源地水质不达标外,其余43个县城水源地均达标。闽江达到或优于三类标准的水质比例为91.2%。 声环境方面,福州、厦门和泉州城市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均高于夜间达标率,夜间超标仍较严重。福州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为80.0%,夜间达标率为40%,与上年同期持平。 来源:福州新闻网 编辑:王静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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