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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将成立核应急指挥中心 饮用水源区禁止采砂 2011-11-28 10:31
28日,福建省政府下达福建省九设区市市长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主任2011年~2015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 福州每年将超90% 根据目标责任书,2011年~2015年,福州、福清、长乐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每年达90%以上。 2011年~2015年,闽江福州段水质环境功能区达标率每年达95%以上;龙江水质环境功能区达标率每年达80%以上;敖江花园溪浊度达标率每年提高10%以上,2015年前达到50%以上;敖江兰水溪浊度达标率每年提高10%以上,2015年前达到70%以上;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52%以上。 2011年~2015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每年达95%以上,福州市区内河水质环境功能区达标率每年达60%以上,西湖水质每年达到规定的标准。全市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环境正常水平。 2015年之前,福州将完成闽清县陶瓷业、长乐市纺织印染业污染,闽侯县、福清市畜禽养殖业污染,罗源县、连江县石板材业污染的整治工作。 饮用水源保护区 全面取缔开矿采砂 在污染控制目标方面,今后4年,福州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每年全部规范处理,工业企业每年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75%。 到2015年,福州城市(含县城)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88%、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其中福州市区污水处理率达9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以上,并达标排放;所有污泥按规范化处理处置;所有在路行驶的机动车每年均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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