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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被征地老龄农民生活补助标准提高 上调40元 2011-12-02 14:11
福州闽侯被征地老龄农民生活补助标准将从明年1月起上调40元。按照该标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老龄农民每月最多可领取生活补助180元。这是记者1日从福州闽侯县民政局获悉的。 据介绍,福州闽侯县2008年推广实施被征地老龄农民生活补助政策。根据该政策,符合“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耕地被国家征收;耕地被征收时享有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耕地权利;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且在该政策实施期间仍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条件的被征地老龄农民可享受生活补助。根据被征地数量的多少,补助分为7个档次,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35元,最高为每人每月140元。此次补助标准上调,意味着7个档次的补助标准均上调40元。2010年,福州闽侯共有42751名被征地老龄农民享受生活补助。 另据了解,闽侯城乡低保标准已于11月上调。城镇低保对象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升65元,即单人单户由每人每月265元提高到330元,多人多户由每人每月235元提高到300元;农村低保对象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200元。 来源:福州新闻网 编辑:王静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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