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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药监部门集中整治药企 2012-03-26 15:10
昨日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即日起,我市将开展为期4个月的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违规违法企业,将一律依法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 据了解,此次整治范围涉及药品生产、批发以及零售企业,曾受过处罚、有过违规行为的企业是重点检查对象。针对药品生产企业,执法人员将集中检查是否严格按处方和工艺规程生产,有没有偷工减料;企业是否擅自接受其他企业或个人委托加工药品或出租厂房设备供其他企业、个人生产药品;企业是否存在原料来源把关不严或以化工原料代替经批准的原料药,以质量低劣药材代替合格药材等行为。 在药品批发、零售领域,药监部门将组织专门检查组集中查处药品经营企业“走票”和挂靠等出租转让证照、非法渠道购货、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随意销售处方药以及驻店药师不在职在岗等违规行为。 据了解,整治行动中一旦发现违规违法企业,药监部门将进行严厉处罚,依法吊销相关证照;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福州中文网 编辑:李晓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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