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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鼓岭地区规划实施管理工作 2012-04-06 09:28
记者5日从福州市政府了解到,福州市将加强鼓岭地区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禁止未经审批在鼓岭地区建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违法建设须在本月底前自行拆除。 据了解,鼓岭地区范围包括晋安区宦溪镇宜夏、过仑、南洋、鹅鼻、民义、中心、建立村,以及恩顶农场。 鼓岭地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及其他规划要求,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未经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园林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禁止在鼓岭地区建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 鼓岭地区范围内已批未建项目,将暂停项目建设,由建设、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进行梳理并登记造册,对不符合规划要求或者超过动工期限尚未动建的项目,将责令整改,停止项目实施、重新修改规划方案或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以确保高水平实施鼓岭地区规划。 鼓岭地区范围内各类违法建设必须在本月底前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鼓岭地区范围内的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应对所属各类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自查,带头自行清理拆除违法建设。 工商、税务、环保、文化、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办理有关证照或者证照年审时,将加强对生产经营场所房屋及土地权属的审核,对利用违法建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予核发相关许可证照或者办理年审手续;已核发的,将依法予以注销。供电、供水等公用事业单位将依据相关规定,停止向各类违法建设提供专业服务。对毁林和非法买卖土地的违法行为,国土资源、林业、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立案查处,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相关部门欢迎广大市民举报违法建设,以及非法买卖土地、侵占耕地、毁林等违法行为。举报电话:83354506(福州市清理整治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83658340(晋安区清理整治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87952140(晋安区宦溪镇政府) 来源:福州中文网 编辑:李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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