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月21日公安部证实“为查清利用商业贿赂非法操纵国内足球联赛和赌球的几起重点案件,中国足协副主席南勇、杨一民和原裁判委员会主任张建强到案接受调查”,到3月1日公安部宣布“中国足协副主席南勇、杨一民,裁判委员会原主任张建强因操纵足球比赛涉嫌收受贿赂犯罪,经检察机关批准,予以依法逮捕”,再到本周公安部发布“在国家体育总局配合下,专案组已依法对谢亚龙、李冬生、蔚少辉立案侦查”,原中国足协中坚力量“几乎可以全部搬到看守所办公”了。
而面对这些曾经在中国足球圈举足轻重的名字,中国足球却似乎还是一副无动于衷的老样子,在这一年当中,中国足球积极的变化并不多见,反而在今天仍有相关人士陆续被警方立案,司法介入到底能让中国足球发生怎样的变化?
中超联赛面临暂停危机
“司法机关对于假球黑哨的打击确实让赛场干净了许多,但我不认为这种情况已经消失,相反我觉得等被关进去的人被判了以后,咱们的联赛市场还得接着乱,这是中国足球的惯性,得靠长期整顿和教育。”本赛季中甲联赛进入收官阶段,某俱乐部教练对记者表示,几乎每轮联赛都会出现“可疑”比赛,“虽然我没有证据,但大家都在足球圈混了这么多年,都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有些比赛特别是涉及保级队伍的比赛,一看就有问题。”
上周在南京举行的中超公司会议上,中国足协职业部主任刘殿秋表示,本赛季联赛已经杜绝了假球黑哨等丑陋现象:“某些场次裁判判罚引发争议,一方面是裁判业务水平问题,另一方面原因是球员的不理智行为。”而据记者了解到的情况,“假赌黑”等现象虽然大幅减少,但断言“绝迹”为时尚早。
“这时候我们没法说话,但是按照目前这种情况,下赛季中超不会比这个赛季简单。”一名中超公司职员说,“中国足协的老中层不剩几个了。”
由于黑幕越揭越大,中超联赛面临停摆也绝非危言耸听。本赛季中超中甲赛场频发暴力事件,裁判昏哨、球员围堵裁判、球迷攻击球员等负面新闻充斥着每一轮联赛,足球场屡屡沦为充满不安定因素的高危场所。
事实上国家体育总局早有打算分割中超联赛,只是由于前中国足协联赛部主任郎效农态度强硬,联赛赛制才得以保全。本赛季足管中心新主任韦迪救火,带来中国足球整肃信号,才使赞助商由观望态度转为支持,最后一刻启动本赛季联赛。而一旦谢、南、杨三巨头被提起公诉,引出中国足球溃烂根源,那么国家体育总局将有足够的理由勒令中超暂时停摆。更何况明年国家队还有世界杯任务,国足将在20强赛中面临两个背靠背赛程,这让一向提倡长期集训的国家体育总局更有抛弃中超联赛的现实依据。
国字号球队前景未知
实际上,国足原订今年10月就要参加巴西世界杯亚洲区预选赛,只是在南非世界杯时,国际足联才将预选赛推迟到2011年下半年进行。因此,公安部门“侦办涉嫌利用足球比赛贿赂、赌博系列案件”对国足造成的影响,暂时还不像对联赛一样直接。
“我想很快就会影响到国足层面了,蔚少辉在国家队待得时间不短,影响力不小。”一名曾和蔚少辉共事过的足协工作人员非常谨慎地说,“蔚少辉在足协最近几年没有参与过联赛的具体事务,都是在管国家队的事情。如果他有问题,可能和联赛关系不大。”
“以国脚资格为由向队员收取钱物”被很多人认为是蔚少辉最大的问题。虽然此说尚未经公安机关证实,但从朱广沪时期众多球员走马灯般出入国字号球队的事实判断,某些球员“镀金”的嫌疑极大。而原国青队教练贾秀全进入警方视线已经足以说明,与充斥着假球黑哨的联赛相比,国字号球队同样无法免罪。
“现在高洪波带的国家队比以前有了不小的进步,但这支队伍就算打进巴西世界杯决赛圈,对中国足球进步也起不到多大作用。”有专家告诉记者,“如果大环境没什么变化,那么教练和球员再努力也没用,更何况现在谁也不知道国家队还有谁有问题,到底有什么问题,更别说还想申办世界杯了。”
由此看来,中国足协申办世界杯的美好愿望,在中国足坛赎清罪责之前,并无实际操作的可能。而在司法严整中国足坛的背景之下,国足能否顺利出征明年世界杯预选赛也是个问号。
法规建设是问题关键
无论联赛高官抑或国字号球队高管,都在专案组所动用的司法力量面前显得无比渺小。在法律界专家眼里,必须从制度方面规避足球腐败。而促进体育法规建设,才是中国足球治病的根源。令人欣慰的是,修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下简称《体育法》)已不再只是口号。
“实际上现在对于如何修改《体育法》还没有什么具体的定论,本月下旬修改委员会成员还要去上海参加第三次研讨会议。”一位《体育法》修改委员会成员告诉记者,“从我个人角度看,其实很希望能在这次《体育法》的修改当中明确社会团体的地位和性质,因为现在很多体育界法规方面引发的争议,特别是这次足球反黑风暴中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都与‘无法可依’有很大关系。”
这位专家说,他希望类似中国足协这样的民间组织,与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这样的国家体育总局直属事业单位理顺关系,“最好能有明确的条文规定,对于中国足协的诉讼主体资格进行明确认定。”
据另一位体育法学专家介绍,“中国足协”曾被北方某俱乐部告上法庭,但北京二中院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为由不予受理。因此,以中国足协为代表的中国体育界行业性社会团体,其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一直是法学专家探讨的重点。
“有一部分专家认为,中国足协的行业管理行为是以自治为基础的行业内部行为,不应该受到司法干涉,否则足协完全可以解散,没有存在的必要了。但现在越来越多的专家认为,中国足协的权力来自《体育法》,足协不仅是社团法人,还应该被视为法律授权组织,中国足协对于足球俱乐部的管理也是一种公权力行为,完全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该专家告诉记者,只有中国足协具有行政诉讼被告的主体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那么中国足坛混乱不堪的现状才会慢慢好转,“那些受贿的足协高官之所以敢收钱,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是他意识不到这是犯罪,他们既是官又是商,还不懂法。”
因此,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计划,明年《体育法》能够进入实质性修改阶段,并且“中国足协”这样的社会团体被赋予诉讼主体资格。那样的话,一旦“中国足协”出现违法嫌疑,国家行政机关和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将其告上法庭,“我想在这次扫黑风暴中,足球圈都应该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因此,只有完善相关法律,才是中国足球重新恢复公信力的必要条件。”
来源:中国青年报(记者 郭剑) 编辑: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