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首尔中区法院2日就花样滑冰明星金妍儿对原经纪公司IB Sports的起诉作出判决,胜诉一方的“冰上精灵”将获得8亿韩元的赔偿金。
2010年11月,这位韩国最受欢迎的女运动员一纸诉状将IB Sports告上法庭,称该公司在双方合作期间总共拖欠自己8.76亿韩元的代言费。
根据法院的判决,IB Sports必须在本月13日前支付给金妍儿8亿韩元(69.1万美元)的赔偿金,此后双方将不会就此次判决进行其他民事或者刑事诉讼。
作为2009年世锦赛和2010年冬奥会冠军,外表出众的金妍儿近些年来一直是韩国各大广告商的宠儿;而她本人也早已投身商海,在2010年4月与IB Sports的合约到期后与母亲成立了一家新的经纪公司。
来源:新华网 编辑: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