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12月25日公布了国务院最近批准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8年修订)》。该目录将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第346号)的规定,属于本目录的外商投资项目,享受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优惠政策。符合本目录规定的外商投资在建项目,可按照本目录的有关政策执行。
发改委副主任杜鹰此前指出:在应对金融危机方面,中国中西部地区比东部地区面临更大的风险。该目录的修订有助于吸引外资投向中西部地区。
(中国日报记者 付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