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英文《中国日报》11月25日专栏文章:日前当南京林业大学限制学生在校园里的过分亲昵和武汉理工大学不许学生干部在校园内公开搂抱恋人这两件事被媒体报道出来时,我知道,评论家们又有文章可做了。
果不其然,一个个写手在纸媒、网络、博客中撰文,从人性、人权、教育理念、管理水平各个角度对这两所学校的管理当局痛加挞伐。
但仔细拜读了这些或义愤或辛辣、或冷嘲或热讽、或高屋建瓴或语重心长的文章所列举的种种批判理由后,我却产生了这么一个疑问:这两所学校的这一新的管理举措真的值得如此大做文章吗?
“大学生有恋爱的自由,公开亲昵很正常。”这是大多数这类文章斥责两所大学时所举并予以洋洋洒洒发挥的理由。
我觉得这一立论有自说自话、强加于人之嫌。人家大学并没有反对大学生谈恋爱,也没有一概不让学生情侣彼此亲昵。南京林业大学说得很清楚:“对公开的过分亲昵举动予以提醒、劝止。”所谓“公开”、“过分”,指的是什么,是个正常的中国人都明白。男女学生牵手并行,或激情所致而一时拥吻,在如今的校园里已屡见不鲜,说明当局并未禁止。但大白天里长时间占用公共椅凳,坐怀亲昵,这就属于过分。南林大所制止的正是这类行为。
至于武汉理工大,人家的规章里也写得很清楚:“学生干部如果在公共场合搂抱恋人,将被撤职。”这意思很明白,你想拥抱你的恋人可以,但请先辞去你的职务。对于学生干部要求严一点,要求他们在维护校园秩序方面做出表率,这何错之有啊?不让当干部了,怎么就成了侵犯学生的恋爱自由了?
校园是公共场所,有谈恋爱的,也有不谈恋爱的,你激情拥吻,旁若无人,固然是你的自由,但对于欲来此读书静思的其他同学来说,是不是也算强行置其于尴尬境地,侵犯了他们的自由呢?而况有些亲昵动作的确出格(不信看看网上那些照片),对于主要是传道授业解惑的大学来说,是否确属有碍观瞻呢?这些太激情的举动是否可以留待黑夜或隐于僻静之处呢?
看有些评论家的文章,我真怀疑他们是否真的关心学生的恋爱自由。以小人之心度其腹,我觉得他们其实不过是逮住一个好欺负的对象(如今骂骂大学当局很是时髦),借以过过骂人之瘾,或炫耀一下大评论家的文笔而已。
例如前几日京城一家报纸刊登一名“资深评论员”的文章,题曰“大学不需要贞节城堡”,将上述两个大学的举措比作为封建时代的贞节维护,痛斥学校当局压抑学生的“正常的性心理与爱的需求”,宣称学生“有权享有对自己身体的自治”,然后悲天悯人地呼喊:“请饶了情侣吧!”
这简直是无的放矢,强加于人。学校不过是要求学生别在公开场合下有太过分的举动而已,哪有一点不分清青红皂白,一概扼杀学生性自由的意思?
该“资深评论员”进而说:“想必世间一定有一种人,喜欢以偷窥者的角色进入广场,看到别人快乐,自己就会心痛。否则,你就很难想象,为什么校园里有情侣在亲昵,校方却要派人去端正姿势了。”
我不禁想问问该评论员:“你真的觉得你这段精彩的文字能说服读者相信‘校方’就是如此心里阴暗之徒吗?”
请积点口德,饶了学校吧!(中国日报评论员 刘式南,编辑 张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