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英文《中国日报》1月14日报道:本周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朱小芹在接受《中国日报》专访时说,2006年至2009年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工程建设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平均增幅31% 。
据检察院的数据统计,2006年-2009年,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工程建设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35件,涉及146人。其中,大案101件,平均增幅7.9% ;要案34人,平均增幅20%。
朱小芹介绍,在这些职务犯罪案件中,涉案单位以国有企业居多,政府职能部门次之。在涉案的国有企业中,房地产公司占多数;政府职能部门中,城镇基础设施管理、建委、规划、民政、民防等部门多有发案。同时,窝案串案案发率较高。工程建设领域项目涉及的金额巨大、环节众多、审批程序复杂、分工细以及涉及到的人员多。
“招投标仍是发案的重点环节,占立案总数的32.90%。其他发案较多的环节是:材料采购、质量监督管理、项目合作、工程验收、房屋桥梁拆迁改造等环节。”
朱小芹说,从以往较多发现的现金、支付装修费用、购买房屋或给予购房超出正常范围的优惠、购物卡以外,近年新出现了给予健身卡、洗浴卡、加油卡以及提供旅游项目等。
因为近两年北京房价一路飙升,房屋拆迁领域问题是老百姓最关心的话题之一。而从巨大的房屋拆迁补偿款中获利也成了相关职能部门官员犯罪的主要动机。
据石景山检察院的材料显示,有些官员利用主管拆房工程发包的职务之便,或是优先将工程发包给关系工程队,接受贿赂;或是私下与工程队相勾结,多报工时,压低旧材料价格,使施工队获取非法高额利润,收受贿赂;或是为施工队无偿提供吊车、汽车等设备,收受贿赂;或是将拆下的建筑旧材料私自出售,贪污材料款。
朱小芹表示,检察机关要主动与当地发改委、财政等部门取得联系,了解项目和投资的总体状况,全面掌握本地区的具体项目名称、投资数额、主管单位和管理方式、建设进程等,对可能发生犯罪的环节、部位开展预防调查。
拆迁工程要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组成的区拆迁安置指挥部。下设动迁工程组、治安维稳组,实行领导责任制。 “通过多种媒体对实施项目进行公告、公示,使群众充分了解该项目,” 朱小芹说道。
英文原文请见:http://www.chinadaily.com.cn/cndy/2010-01/14/content_9317195.htm。特别说明:因中英文写作风格不同,中文稿件与英文原文不完全对应。(中国日报记者 张琰 编辑 裴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