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英文《中国日报》1月18日言论版文章:谷歌公司“不做恶事”的原则知名度甚高。但同样知名的还有这句话作为宣传言辞本身的虚伪不实。避免做恶并不意味着要做好事。尽管谷歌的形象公关自塑工作可谓成效显著,但对那些并不迷信的数字幻境的人而言,谷歌的所作所为并不明智。
作为一家从硅谷车库发端,由学生创办的年轻公司。谷歌以自己的方式象征着一种理想主义的成功模式。当初的一种经营设想如今已经转化成为一家遍布全球,价值数百亿美元,雇员将近两万人的全球型企业。不仅如此,谷歌建立起的计算机网络体系对全球信息的储存、复制和传输功能异常强大。鉴于对信息的占有和处理能力越来越成为非国家行为体实力的重要表征,谷歌的国际影响和技术实力可见一斑。
但如果一家影响广泛的全球公司的核心业务是为广告业服务的信息搜索、整理及分析,那么它就很难将自己的业务简单地划分为作恶或行善。毕竟两者之间还存在巨大的中间区域。不论是圆滑世故的热播剧《广告狂人》中的主人公,还是真实生活中的推销员,都不敢标榜自己的工作是为了维护高尚的道德准则。从伦理学角度而言,广告业本来就备受良知、道德和公正等价值观念的挑战。诚然,作为一项以宣传和说服为主要目的的行业,广告在很大程度上与暗示、利用和欺骗密切相关。
谷歌坚守它“不做恶事”的原则本已不易,但随着其业务涉足信息监控、数字分析和备受争议的私人信息数据储存等前沿领域,继续坚持“不做恶事”的信条就显得困难重重。毕竟,这家公司的业务已经进入诸多事关价值判断、国家安全与个人隐私的敏感领域。如果冷战中的间谍们看到今天的谷歌,那么他们必定会惊讶于这家公司如此堂而皇之地模糊了信息安全与信息共享之间的基本界限。对数字技术应用和市场的无限追求使谷歌违背信条的成本和社会门槛同时降低。作恶,或者说进入中间地带的可能不断增大。例如,当一家公司利用技术及垄断优势,通过收集和处理个人信息谋利时,是否应当受到道德伦理的谴责呢?此时标榜“不做恶事”显得多么可笑啊!
谷歌对信息的利用和需求大体而言是一条单向通道。外界对其内部工作的机理、结构,甚或秘密操作无从知晓。信息产业内的商业竞争及技术壁垒促成的组织及技术操作的隐秘化,这一趋势与个人信息隐私权利要求之间存在着天然的悖论。谷歌公司对外宣称保护其用户邮件信息安全,但作为邮件信息处理和储存方,其运作模式和对信息的占有程度均不会对外公布。
即使密切关注盈利及市场份额的微软总裁史蒂夫·巴尔默(Steve Ballmer)也对谷歌公司的一些做法表示公开批评。其中一项是,谷歌收集分析其邮箱用户的邮件内容,为广告数据信息研究提供大量参考资料。谷歌公司首席执行官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也承认,谷歌或许会与美国政府部门分享公司掌握的私人信息,但施密特也轻描淡写地为谷歌明目张胆的侵权行为开脱责任,他说:“我们在美国严格遵照《爱国法案》(Patriot Act)的规定行事。”
最近几周,在美国机场登机的旅客们不得不在惊讶、顺从于不悦间强制接受颇具侵犯性的全身扫描检查。那些透衣扫描的支持者们向公众保证,扫描仪器不具备存储、传递功能,安检也不会走“技客”之路,将老式连环画上的所谓透视眼镜技术付诸实践。安检责任重大,不容儿戏。尽管全身扫描操作中设有诸多限制,但依然无法让人摆脱身体被侵犯的感觉。
但在信息领域,因特网使用者的数据信息每天都被占领技术高地的公司组织扫描检查数次。而扫描和检查结果汇总在一起,变成对广告商具有重要商业价值的参考资料。谷歌公司以此谋利,用户个人信息资源成为他们的摇钱树。网民每天都与计算机亲密接触,形影不离,留下的是一长串详细记录着他们恐惧、迷恋、品味、喜好、健康状况、政治信仰和烦心事的电讯符号记录,这些记录中充满了危及个人信息安全的隐患。人们好像把因特网当做一个值得信赖的朋友,但网络绝非如此简单。即使我们坚信,谷歌不会阅读用户邮件,但没人敢说谷歌的商业伙伴或未来这一领域的继承者能够永远抵御一个蕴藏巨大经济利益的涵盖全球信息库的诱惑,用户的照片、视频资料等信息对他们来说是公开的,唾手可得。一份按算法生成的某一领域的大众信息资源文件对于需要它的组织而言,无异于一份难得的宝藏。就此而言,在谷歌这样影响巨大的数字及网络信息技术公司面前,公众可谓衣不遮体,无处躲藏。
追溯谷歌发家史,两个数学天才从其创业伊始便可能意识到“作恶”的可能。他们通过为网民提供免费的搜索、邮件和其他服务收入了数百亿美元的广告收入。他们逐渐意识到,除了广告商,用户自身的信息资源也是广告商迫切需要的商业资料,可以为他们提供更大的盈利空间。当对信息的查询、复制、记录、整理和解释成为谷歌的核心业务时,“不做恶事”就从一种职业道德的标榜,变为一种潜在的伦理价值负担。
谷歌创始人谢尔盖·布林(Sergey Brin)和拉里·佩奇(Larry Page)或许是两个正人君子,本无作恶之心。但他们的事业最后蒙上一种可悲的自我毁灭的阴影。他们已经赚得盆满钵平,应当将这个“以搜集数据为业,以信息资源为食的技术怪物”留给后来者,或依旧由人类确立方圆,责其规范,或留给技术智慧,保证伦理良知。
谷歌在中国市场份额有限,远低于世界上许多其他国家。这家美国公司很可能见好就收,一面唱着“不做恶事”的高调,一面暗自庆幸从中国全身而退。如果谷歌真能把这场丑剧演到底,那么又将为世界留下一则美国虚伪狂妄的帝国主义行径落败的史实。美国人喜欢说:“按照我们说的去做,但不要像我们这样做。”
英文原文请见:http://www.chinadaily.com.cn/bizchina/2010-01/18/content_9336530.htm。特别说明:因中英文写作风格不同,中文稿件与英文原文不完全对应。(作者为日本同志社大学社会研究学部,媒体研究教授 菲利普·坎宁安 编辑 裴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