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英文《中国日报》2月3日报道: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2月2日在京发布了2009中国青少年网瘾调查报告。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我国城市青少年网瘾青少年约占青少年网民的14.1%,人数约为2404.2万人,这一比例与2005年基本持平,较高于2007年。但由于网民人数的增长,网瘾青少年人数是2005年、2007年的近两倍。
值得注意的是,网瘾青少年在年龄分布上呈现上升趋势,年龄在18-23岁的青少年网瘾比例最高,其次是24-29岁。与2005年相比,13-17岁年龄段的网瘾青少年比例有所下降,但18-23岁年龄段的网瘾青少年比例有所上升。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秘书长郝向宏表示,这充分说明国家有关部门在帮助未成年人健康上网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在帮助18-23岁高校在校生网民方面还需更加努力。
本次调查由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主办,中国传媒大学调查统计研究所实施。
据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传媒大学调查统计研究所所长柯惠新介绍,本次调查采用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在2009年9月18至2010年1月10期间,在全国4个直辖市和26个省会城市同步实施面访问卷调查,同时在19个城市展开网络调查,调查对象为我国4个直辖市和26个省会城市的6-29岁青少年网民,收回有效问卷7083份。网络调查由艾斯艾国际市场调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SSI)协助完成,收回有效问卷1860份。
如果上网给青少年的学习、工作或现实中的人际交往带来不良影响,并且至少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一个,即:总是想着去上网,每当因特网的线路被掐断或由于其他原因不能上网时会感到烦躁不安、情绪低落或无所适从,或觉得在网上比在现实生活中更快乐或更能实现自我,那么在调查中就判定为“网瘾”。
网瘾青少年以“网络游戏成瘾者”居多
网瘾青少年主要是“网络游戏成瘾”,其次是“网络关系成瘾”。近一半网瘾青少年(47.9%)把“玩网络游戏”作为其上网的主要目的并且花费的时间最长,属于“网络游戏成瘾”;13.2%的网瘾青少年在“聊天或交友”上花费的时间最长,属于“网络关系成瘾”。在上网目的方面,网瘾青少年中选择以“玩网络游戏”为主要上网目的的比例(47.9%)远远高于非网瘾青少年中选择这一选项的比例(21.1%);而非网瘾青少年中以“学习和工作”(45.5%)为主要上网目的的比例则显著高于网瘾青少年(31.5%)。在以“玩网络游戏为主要上网目的”的网瘾青少年中,38.1%“参加过网络游戏公会”,而在以“玩网络游戏为主要上网目的”的非网瘾青少年中,只有17.7%的人参加过。并且,“参加过网络游戏公会”的网瘾青少年中,72.0%认为“参加网络游戏公会后,上网时间增加”,而“参加过网络游戏公会”的非网瘾青少年中,这一比例为52.0%。
经济发展水平低的城市网瘾青少年比例偏高
研究表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低的城市,网瘾青少年比例高于发展水平高的城市。特大发达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的网瘾青少年比例分别为8.1%、8.7%、8.3%,而边远欠发达城市,如贵阳、银川、拉萨的网瘾青少年的比例分别为31.8%、20.5%、13.7%。究其原因,发展水平高的城市青少年接触网络频度较高、时间较早,对网络的认识和使用方面,较不发达城市更为成熟;此外,发达城市青少年所接触的教育及课外活动资源比较丰富,青少年的课余时间会被安排更多与网络无关的事项。而不发达城市的青少年如果对于学习或生活感到厌烦,没有其它地方可去,也没有其它事情可做,他们更容易到网吧上网,导致网瘾。
网瘾青少年和非网瘾青少年在网络创意方面并无明显差异
数据结果显示,近七成(67.7%)的青少年网民拥有自己的个人主页,58.4%的青少年网民拥有“即时通讯工具的个人空间”,28.1%的青少年网民拥有“博客”,20.8%的青少年网民拥有“SNS上的个人主页”。37.4%的青少年网民表示自己会“利用网络来帮助自己实践一些有创意的想法”,但是大部分青少年网民表示“不会”或者“从未想过”。经过检验,网瘾青少年和非网瘾青少年在利用网络实践创意想法方面并无显著差异。
约七成12岁以上的青少年网民反对“浏览色情网站”
调查表明,在12岁以上的青少年网民中 ,有58.1%认为“网恋”是“绝对不可以”接受的;而认为“网上结婚”、“浏览色情网站”和“网络发展的一夜情”是“绝对不可以”的青少年网民则分别占70.4%、71.8%和76、2%。同时,有88.9%的青少年网民认为“色情交易”是“绝对不可以”接受的。总的看来,大多数12岁以上的青少年网民认为在网络上的恋爱、结婚以及网络上和现实中的色情活动都是“绝对不可以”接受的。但相比较而言,“网恋”这种网络上的虚拟恋爱得到了更多的包容,同时,“网上结婚”和“浏览色情网站”相比较于现实中“色情交易”的不认同程度也低了近二成。同时,有近九成的12岁以上的青少年网民认为现实中的“色情交易”是“绝对不可以”的,可以看出青少年网民对于现实中的色情活动是坚决抵制的。
手机上网正在成为青少年网瘾新动向
本次调查中使用过手机上网的青少年网民占总样本的50.9%,网瘾青少年中60.4%使用过手机上网,而非网瘾青少年使用过手机上网的比例仅为49.4%,网瘾青少年更多地尝试过使用手机上网。在使用过手机上网的青少年网民中,网瘾青少年比例为16.2%,高于全体青少年网民中的网瘾比例(14.1%)。随着手机上网越来越便利,手机网民数量的急剧增加,手机上网有可能会成为青少年网瘾的一个新动向。
网瘾青少年比非网瘾青少年受到的家庭管教更为严厉
网瘾青少年比非网瘾青少年受到的家庭管教更为严厉,所获得的鼓励和安慰更少。如网瘾青少年在“有时甚至为一点儿鸡毛蒜皮的小事,妈妈也会严厉的惩罚我”这一描述上的得分(2.98分)显著高于非网瘾青少年(2.49分)。网瘾青少年与非网瘾青少年在家庭结构和家庭氛围上有显著差别。在网瘾青少年中身处单亲家庭的孩子比较多,尤其是与母亲共同居住的单亲家庭孩子;网瘾青少年往往与家长缺乏交流沟通、或者互相不能理解,且父母之间的不和谐也对青少年有影响。网瘾青少年比非网瘾青少年受到的家庭管教更为严厉,所获得的鼓励和安慰更少。
网络成瘾是否是精神疾病仍存在争议
在本次调查中,青少年网民对于“你是否认为网络成瘾应该被列为广义的精神疾病,并纳入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这一问题,持反对态度的比例(51.2%)与赞同态度的比例率(48.8%)相差不大;在网瘾青少年中,持截然相反意见者的比例也大致相当。可以看到,对于“网络成瘾是否应该被列为广义的精神疾病,并纳入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仍然是一个具有争议性的问题,还需要进行深入扎实的科学研究,不宜过早下定论,更不宜采取行政的方法简单处理。
网瘾机构亟待规范和引导
根据调查,目前网瘾治疗行业情况不容乐观,多数治疗机构存在着网瘾判定标准不明确、网瘾形成原因研究不深入、网瘾治疗的方法没有针对性、网瘾治疗机构师资力量难以保证等问题,甚至还可能有些机构仅仅把治疗网瘾当成赚钱的工具。因此,随着网瘾问题愈来愈广泛地进入公众视野,对这一行业的规范和管理亟待加强。
对国家有关部门关于青少年网瘾预防和戒除的建议
调查显示,对国家有关部门的建议为:1、超过七成(72.6%)的青少年网民认为应该由“政府”来出资建立国家级网瘾预防和救助基金。2、其次是认为应该由“网络游戏公司”(48.6%)和“社会公益组织”(45.5%)出资建立国家级网瘾预防和救助基金。3、五成以上(51.3%)的青少年网民认为需要“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4、将近半数(48.8%)的青少年网民认为“设立国家级网瘾预防和救助中心”也是非常必需的。5、37.8%认为有必要“设立家庭网络心理导师新职业”。6、34.1%认为“实行网络实名制”。7、29.4%认为“需要实行网络内容分级”。(中国日报记者 兰天 编辑 潘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