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英文《中国日报》4月1日报道:据《中国日报》联合搜狐康频道上周所作的网上调查显示,近84%的受访者表示反对政府松动外籍艾滋感染者入境的禁令。
在这近3500名投了反对票的网民中,有3200多名担心外国感染者可能会加速艾滋病在中国的蔓延,占75%。另有近18%持反对意见的网民认为,一旦禁令全面取消,国外感染者在华可能会加重中国的医疗救治方面的经济负担,占用国人的医疗资源。
网友xuuuiso在跟帖中说,中国人崇洋媚外的思想很严重,外国艾滋病患者到中国发生性行为的可能性比中国人要高得多,也容易得多。中国在解开限制的同时也必须加强这方面的教育。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资深艾滋病问题专家景军对此并不认同。
“公众的意见并不一定是正确的。误解来自于无知。”他表示说。
根据卫生部对艾滋病在中国大陆疫情的估计报告,中国现有艾滋病感染者74万,分布在全国的每个省份。
“在这种情况下,禁止外国感染者在整体疫情的防控上毫无益处,并且也是对他们的歧视,” 景军介绍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实施细则》于1989年经国务院批准,其明确了卫生检疫机关负责阻止患有艾滋病的外国人入境。
最初我们认为艾滋病就是老外的病,中国还是净土一片,守好国门就好了,北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贺雄解释说。
“随着我们对艾滋病的认识的不断深化,特别是它有限的传播方式,这个20年前的禁令在今天显得很没有必要,并且充满了歧视的意味。”贺表示。
他还说只要大众从自身做起,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就会远离艾滋病。
北京的艾滋病感染者团体"爱之方舟"的负责人孟林说,1990年,在感染艾滋病后,他开始注意到国内这些带有歧视性的法律。对这种歧视的感同身受,也让他认为,我国需要修改这些法律。
而随着一些国际防艾机构进入中国,矛盾更加凸显——由于一些国际防艾组织成员本身就是艾滋病感染者,限制他们入境的法律,甚至开始成为阻碍防艾工作的羁绊。
相关政府部门对于这些来自民间和学界的呼声也有所反应。
07年底,卫生部发布消息,我国正在着手修改限制艾滋病感染者入境的相关法律。取消这一过时的禁令。
2004年传染病防治法做出修改,确定了"不得歧视传染病患者"的原则。2006年通过的《艾滋病防护条例》更是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
“禁止外国感染者入境的规定,是对艾滋病人的歧视,客观上违反了这些法律的精神,”景军说。
贺雄还补充道,法律的修订需要时间和更多的呼吁。但在现实操作中,禁令的实施已有松动的迹象。
08年的北京奥运会期间,政府就特事特办,允许艾滋病患者进入中国,参与这项国际赛事。
对于即将开始的上海世博会,专家们估计,政府会延续这种方式,对有意愿来参观世博的外国游客不会因其罹患艾滋病而限制入境。
英文原文请见:
http://www.chinadaily.com.cn/cndy/2010-04/01/content_9671854.htm。特别说明:因中英文写作风格不同,中文稿件与英文原文不完全对应。(中国日报记者 单娟 编辑 裴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