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英文《中国日报》4月28日专栏文章:昨天两条新闻吸引了我的注意。两起由中学生制造的暴力事件上周接连发生。在云南曲靖市陆良县,四个中学生围殴一名智障妇女两小时致其死亡。另一起是广东省陆丰的一名中学老师因阻止学生在考试时说话事后遭学生和家长殴打而致重伤。
这些年轻人对他人生命和尊严的蔑视让我深感震惊和痛心。在云南那起围殴事件中,四名年龄在15到16岁的初中生上周五午夜离开宿舍,到街头闲逛,发现一名20多岁的智障女,在没有任何缘由的情况下,用竹竿和石块暴力殴打该女长达两小时之久,导致其休克,最终死亡。事后当警察询问他们打人的动机时,这些学生却说,只是为了“好玩”。多么可怕的一个回答啊!几个目无法纪的孩子仅仅因为好玩,不顾他人生死,一个鲜活的生命就在他们“好玩”之间消逝。
年轻人中竟然有人对待生命如此轻率而冷漠,这简直令人难以相信。尽管这只是年轻人中的一小部分,但我们却不能忽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况且类似事件最近一段时间有增无减。去年10月,我写过一篇专栏文章评论了几起类似事件。在随后的六个月中,我在媒体上注意到至少又发生了不下10起类似事件。每当发生此类事件,被指责的往往是教师,说他们“育人无方”。但这一指责是不公平的。教师当然有责任把学生教好。但教育是全社会的事情,家长和社会都有责任,他们对孩子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看看孩子们对影视歌娱乐业明星狂热追捧就不难想象,学校之外的环境因素对年轻人价值观的形成有多大的影响。
事实上,比起从前的老师来,如今的老师多了许多无奈。过度的家长溺爱和 “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这一说法的滥用已经让教师在教导学生时够畏首畏尾了。对于那些无法无天的学生,教师往往采取的做法的与其说是规劝,不如说是规避。教师中甚至存在某种不敢冒犯学生的恐惧。上面提到的广东殴打老师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上周五,广东陆丰一所中学的三名学生对在考试中阻止他们交头接耳的老师大打出手,后又用手机叫来家长带着刀子再次殴打老师,致其重伤,一只眼睛恐将失明。
尽管听起来像是同当今时髦的“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之说唱对台戏,我还是不得不谦恭地说一声:现在中国的教师对行为不端的学生的督导并非束之过严,而恰恰是失之过宽。现在的情况是,只要学校一采取措施规训学生,例如对学生的着装、发型做出某种规定,限制学生上网等,便立刻会遭到各类“专家”和媒体评论员的口诛笔伐,指责学校“不尊重学生的权利”。我在想,如果老师们真是不幸放弃了对教室和校园的管理,这些占据着道德制高点的“专家”们又会作何反应呢?
我完全同意,“问题学生”出了问题,教师要部分地负责任。但这一责任不是别的,正在于他们没有严格教导学生,正在于他们疏于监管。从教育主管机构到学生家长,整个社会都应对“问题学生”负责。长久以来,尽管我们口头上(或者理论上)也说要重视德育,但实际上只重视孩子的学习成绩。家长们很少花精力去教育孩子做“守法公民”,他们更重视把他们的孩子培养为“有知识的人才”。
学校是社会的缩影。我们迫切需要教育学生在学校就学会遵章守纪。在中国的社会生活中,不遵守规则、不讲公德的现象随处可见,如插队,随意过马路等。这些现象的普遍存在本身就说明了公民道德教育的失败,人们从小就对遵守规章制度意义熟视无睹。
公民道德教育的缺失已经很久了,全社会都应该意识到这一事实的严重性了。
英文原文请见:
http://www.chinadaily.com.cn/cndy/2010-04/28/content_9782505.htm。特别说明:因中英文写作风格不同,中文稿件与英文原文不完全对应。(中国日报专栏作家 刘式南 编辑 裴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