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英文《中国日报》7月2日报道:中国今年的国民生产总值增速可能达到10%。正当一些国家依然在解决经济危机及危机后续影响的时候,中国面对的挑战“又一次”变为“怎样应对繁荣”。由于及时出台调控政策遏制房产泡沫增长,房地产市场已经趋于稳定,后续新政即将出台。这对中国经济是件好事,但对那些希望中国政府纵容房产泡沫增长,并加速泡沫破灭的投机者来说,则是一件令其深感沮丧的事情。
房产调控政策是否会影响整体经济增长取决于我们怎样定义增长。较低的房价或许会减缓总体投资增速和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但如果这种减缓(正如人们预期的那样)被控制在11%至9%之间,那么中国将有效避免经济过热,同时保证可持续的高速经济增长态势。中国目前每年房地产投资增速达到37%,这一规模已经远远超过正常范围,今年的理想增速应该控制在27%左右。
中国的快速经济增长已经保持了三十年之久,至今没有发生大规模的波动或中断。1989年至1990年间增速较慢,平均年增幅为9.45%,1994年至2007年间最高增速曾达14.2%,1999年最低增速7.6%。世界其他主要经济体在其早期发展阶段均不可避免地经历了危机时期,但中国似乎有些与众不同(或曰个例),成功规避了对于经济崩溃的种种阶段性预计。所有这些预言都未应验,但中国经济维持繁荣稳定时间越久,就会有越多的人预计中国经济进入崩溃期。
我认为,中国在繁荣时期实施的有效宏观经济干预保证了经济能够不间断高速增长,规避崩溃成为必然。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往往带来不稳定。继承了计划经济体制以及大规模增长计划的中央政府所制定的经济政策在1980年代早期确实导致了一定程度上的经济波动和不稳定局面。中央政府也必须警惕经济过热时期的通货膨胀,避免破灭的泡沫经济加剧失业。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并不一定有类似的担忧。它们追求高速的经济增长,同时对经济过热带来的宏观经济层面上的影响不闻不问。它们想要尽可能多地借贷,资助治下的投资项目,很少考虑偿付或过度借贷引发的通胀可能。
1990年代早期经济过热就是由地方政府过度借贷引发的。1994年通胀率达到21%,创下近30年来的最高值,相当一部分地方债务变为坏账,1990年代中期,坏账占银行借贷总量的40%。中央政府随后实施严格的限制政策,控制地方政府借贷行为,才有效遏制了经济状况的进一步恶化。但目前中国第一代企业家的“非理性”已经转变为引发又一次经济过热的重要原因。当下,经济已经走向复苏,国民收入增加,市场规模扩大,所有这些利好消息都在鼓励企业不断增长,每个企业家都想抓住新机遇,每个投资者都想迅速致富。到目前为止,这些企业家和投资者都算是成功的,还未遇到困难。因此,他们在扩大生产和投资时变得更富侵略性,不去认真考虑疯狂投资背后可能隐藏的风险。
1990年代早期的高通胀率对当今中央政府而言依然是一个警告,提醒政策制定者,快速增长带来的宏观经济风险始终存在。1990年代早期日本经济泡沫破灭,东南亚国家经济在随后十年内也同样跌入谷底,这些就发生在中国邻近国家的实例无不在提醒我们,千万不要相信,泡沫不会破灭的观点。从1990年代起,每当有经济过热趋势,中国政府都会实施相应政策,为经济增长降温。1990年代初,中央政府实施了严格的经济政策,减少货币供应量,遏制过度投资,阻止了经济过度膨胀的出现。
在最近这次周期中,中央政府早在2004年初,中国刚刚走出2003年“非典”危机的时候,便开始给经济降温。2007年末,经济增长速度达到13%,政府在某些工业领域(如钢铁业)及房地产行业实施了更加严格的遏制性政策,这一重要举措为初期调整奠定了基础。经济学理论认为,所有的危机都是由泡沫或过热引起的,因此,如果能阻止泡沫出现,也就能规避危机。从这个意义上讲,跳出周期性循环的关键并非在于危机发生后实施经济刺激计划,而在于如何在泡沫产生初期采取积极主动的遏制干预政策。我不知道中国政府的决策者们是否都深谙现代经济学。但至少目前看上去,中国政府做的要比其他一些国家好很多,有些国家只知道刺激经济复苏,却不注重给经济增长降温,尤其当经济已经走上复苏之路,泡沫逐渐形成的时候,更需要干预和遏制。
世界经济的主要问题就是,每个人都知道凯恩斯的教诲,要采取反周期政策,但人们只是在危机发生时才想起这样做,在经济出现过热迹象前,从不进行系统的经济干预。掌控繁荣比单纯地应对危机更重要,因为有效掌控繁荣便会在危机初期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在第一时间阻止危机的出现。从某种意义上说,我认为中国政府近几十年来的经济干预更像是在创造一个真正基于凯恩斯主义的世界,微观层面有更多的私人经济和自由的价格竞争,宏观领域存在积极的反周期性政策干预。或许还有其他的因素能够减缓或打破中国的增长。我只希望中国决策者能够坚持他们的谨慎(或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将中国的高速增长再延续十到三十年。
英文原文请见:
http://www.chinadaily.com.cn/cndy/2010-07/02/content_10048855.htm。特别说明:因中英文写作风格不同,中文稿件与英文原文不完全对应。(作者樊纲为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中国社科院研究员 编译 李洋 编辑 潘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