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英文《中国日报》9月15日报道:联合国气候变化机构负责人近日访华时表示,将于十月初在中国天津举办的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彰显了中方推动国际气候谈判的决心和不懈努力。
“在天津的会议将是今年年底坎昆气候变化峰会前最后一次正式的谈判,主办这样一次会议本身已经是中方的一个重要姿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秘书处执行秘书克里斯蒂安娜·菲格雷斯在接受《中国日报》采访时表示。
“在气候谈判的进程中,中国一直扮演着‘建设性伙伴’的角色,在未来的谈判中也将继续如此,”她说。
菲格雷斯于上周对北京进行了短暂访问,与外交部及国家发改委官员会面,为将于10月4日至9日在天津举行的新一轮谈判做出准备。9月10日下午,中国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会见了菲格雷斯。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亚太区主任朴英雨在上周接受《中国日报》专访时亦对中国在积极推进气候变化方面的努力表示赞赏。
“无论天津的会议成果如何,这都是中国政府向国际社会及中国国内释放出的一个积极信号,表明其对于应对气候变化的高度重视,”朴英雨说道。
今年年底,来自190余个国家的谈判代表将再次齐聚墨西哥坎昆,力争在去年《哥本哈根协议》的基础上达成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气候变化协议。
菲格雷斯呼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出更多的努力,但同时也呼吁各方能在谈判中表现出更多的“灵活性”,并坚持“透明、包容”的原则。
“对各国来讲,更实际的态度、更具体的措施,将有助于推动坎昆谈判的进程,”她说。
菲格雷斯称,所有国家都坚持透明和包容的原则,是去年哥本哈根气候峰会留下的教训之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也一直在与墨西哥政府紧密合作,确保此原则得以贯彻。
“对于国际谈判来讲,由部分国家参与的小组讨论是不可避免的,但必须保证的是,没有参与该讨论的国家需有正当的代表在场,以表达其立场,并将讨论内容有效传递回去,”她说。
菲格雷斯称,在过去的9个月中,各国对于将包含在气候变化国际协议的内容,已经初步达成一些共识。
这些内容包括:建立应对气候变化基金、技术转让机制、如何支持防止森林退化的努力、以及如何帮助最脆弱的国家适应全球变暖的影响。
在“三可”问题上,特别是针对减排行为的测量、报告、核实,也有可能获得进展。
然而,一些长期关注谈判的分析人士认为,即使在此前的几次谈判中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要在坎昆达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依然希望渺茫。
“在哥本哈根之后,各国都更理性、也更实际了,”气候组织大中华区总裁吴昌对《中国日报》表示,“在天津举办的谈判,各国可以把已经达成的一些共识巩固一下。”
但她同时认为,美国在气候变化方面的立法迟迟不能出台,依然是各国在谈判中继续前行的一个主要障碍。
英文原文请见:
http://www.chinadaily.com.cn/cndy/2010-09/15/content_11303038.htm。特别说明:因中英文写作风格不同,中文稿件与英文原文不完全对应。(中国日报记者 李婧 编辑 裴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