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英文《中国日报》12月1日报道:受到中国房地产市场高投资回报率和中国稳健的经济走势的吸引,越来越多的外资机构投资者正加紧涌入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步伐,尤其是以参与项目开发的形式进入中国的二三线城市。
据商务部周二公布的数据显示,11月共有114家外资房地产公司向商务部外资司报备成立新公司,增资或者以并购的方式进入中国,该数量是10月份的2.71倍。其中很大一部分的外资房地产公司把项目公司设在了中国的二三线城市。
高力国际华北区咨询与研究部经理谢靖宇说:“外国公司在中国的小城市仍有很好的投资机会,他们试图增加通过多元化投资类型和地域来降低风险。”
中国民生银行地产金融事业部总裁杨毓近日在新地产金融年会上表示开发企业可向有产业支持的二、三线城市扩大投资,并建议利用当前金融市场活跃、资金成本较低的有利时机,加快融资。
今年前10个月,房地产市场实际利用外资同比增长了48.04%,仅10月份的新增额度就达到87亿美元。
第一太平戴维斯华北区投资部董事纪纲认为,外商选择进入房地产的开发环节,主要是受到高回报率和相对稳定的市场环境的吸引。
纪纲说,在中国,开发住宅的平均投资回报率大约在25%,而整栋交易近来的收益率一般很难超过10%。国际著名评级机构穆迪在周二公布的一项报告中表示, 虽然预计2011年房价会出现下滑,但他们仍然对中国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乐观的看法。
“到目前为止,政府出台的房产调控措施已经起到了明显的效果。穆迪认为2011年其房地产投资组合的合同销售额(综合了销售价格和销售量)很可能下降15%到20%,”穆迪助理副总裁曾凯文说。
“对于我们评级的大部分开发商来说,目前的情况还是可以的,”曾凯文讲到,“所以,对于房地产行业平稳的预期仍然是恰当的。并且我们认为,目前不会出台更为严厉的调控政策。”
此外,到目前为止,中国政府还没有对国外机构投资者参与房地产的开发环节加以限制。
纪纲表示一方面,由于整个房地产开发持续时间较长,流入房地产开发环节的资金不应该被看作是热钱。另一方面,开发环节资金的注入可以帮助提高房屋供应量,从而缓解房价上涨的压力。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11月共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的通知》规定,境外个人只能在境内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而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但该规定并未对主营投资业务的外国公司加以限制。
此外,越来越多的外国房地产基金开始将目光投向中国的零售物业,相信内需的增长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动力。
英文原文请见:http://www.chinadaily.com.cn/cndy/2010-12/01/content_11632939.htm。特别说明:因中英文写作风格不同,中文稿件与英文原文不完全对应。(中国日报记者 胡园园 编译 陈佳 编辑 潘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