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英文《中国日报》12月1日报道:随着从周三起中国对来华投资外商加征两项税款,中国境内所有内外资企业全部税制都已实现平等,外商不再享受“超国民待遇”。
然而专家和企业界告诉《中国日报》,这也意味着,外商投资不能再只把中国看作一个低成本的制造基地,而应更多关注于中国产业升级带来的新机遇。
根据国务院新规定,从12月1日起,外资企业的月度财务报表上将出现两个新的科目: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
尽管这一政策意味着外企在华业务运营费用将要上涨最多10%,分析认为新政对中国的外商投资状况影响十分有限。
“我不认为新政会对中国的外商直接投资情况造成负面影响。” 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主任王志乐说,“中国经济发展迅猛,国内消费增长很快,这使我们能够保持对外资的吸引力。”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世界发展研究所副所长丁一凡认为,除了税制,决定一个国家成为投资目的地的因素还有很多,比如具有相当规模的消费市场,充足的人力资源和告诉增长的经济。
改革开放早期,中国为吸引外资对其实行“超国民”的税收优惠政策以推动经济发展。在过去几年中,这些优惠的待遇正在逐步被免除。
商务部数据显示,今年1至10月的外商直接投资与去年同比增长16%。截止十月份,外商在华直接投资已恢复经济危机之后连续十个月的正增长。
欧洲商会表示,中国逐渐对外企、国企实行同等待遇说明了中国投资环境正在变成熟,欧洲的公司已对此做好了准备,并不打算抱怨什么。欧洲商会的发言人表示将会密切观望中国对外资开放的下一步政策走向。
欧洲商会六月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其70%的成员公司认为中国是他们未来五年内最想投资的前三名国家之一。
事实上,外商对在华投资环境的变化抱怨由来已久。2007年,中国开始对境内外企业征收相同的25%的所得税。在此之前,外商只需缴纳15%的所得税,低于中资公司18个百分点。这次调整被认为是中国改变外企超国民待遇的转折点。
今年四月,中国发布新的外商投资指导意见,鼓励外商在中国中西部投资高科技产业和服务行业,取代以前投资最多的制造业。
英文原文请见:http://www.chinadaily.com.cn/cndy/2010-12/01/content_11632957.htm。特别说明:因中英文写作风格不同,中文稿件与英文原文不完全对应。(中国日报记者 丁清芬、李方方、周思谕 编辑 潘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