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劳动节前夕,大兴法院通过执行听证妥善化解一起劳动争议执行案件。2011年4月29日,就宫雪、王艳艳两人要求朗.丽姿服饰(北京)有限公司支付加班费、双倍工资一案,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公开听证,作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以来,这是第一例执行管辖权异议的听证会,整个庭审过程在中国法院网进行了网络直播,并最终调解成功,实现了执行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宫雪、王艳艳2010年12月7日已经得到北京朝阳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书,裁决服装公司在限定期限内支付两人相关款项。服装公司逾期未支付,宫、王二人向大兴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服装公司向法院提出执行管辖权异议,以宫某和王某与其劳动关系和劳动仲裁裁决所在地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为由,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管辖权异议。
听证会双方当事人在听证会合议庭的主持下,就该劳动仲裁案件执行管辖权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辩论。最终,服装公司撤回了执行管辖区异议申请。在听证会合议庭的主持下,与案件申请执行人宫雪、王艳艳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服装公司向宫雪、王艳艳每人给付一万元,双方纠纷就此了结。服装公司当庭履行了义务,得知两位申请执行人自从该公司离职后至今没有工作,表示如果两人愿意,还可以继续聘任其为公司的职工。这一案件的最终调解结果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中国日报记者 李洋 编辑 裴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