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英文《中国日报》5月19日评论版头条文章:今年全国县乡两级人大将进行新一轮换届选举,这次换届选举是2010年3月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据有关部门统计,这次换届选举将产生县乡两级人大代表200多万人,涉及县级政权2000多个、乡级政权3万多个。参加这次县级人大代表选举的选民将达9亿多人,参加乡级人大代表选举的选民将达6亿多人。
根据2010年3月14日第11届全国人大第3次会议对《选举法》的修改,笔者预测本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将呈现以下几个特征:
一、城乡更加平等
城乡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相同的原则,改变了过去农村每一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4倍于城市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规定。代表名额方面还有其他一些方面的完善,例如乡、民族乡、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160名。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名额,由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本级选举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所辖的下一级各行政区域或者各选区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
在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人口特少的乡、民族乡、镇,至少应有代表一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分配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规定。本行政区域内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
二、来自基层的当选代表会比以往有所增加
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
三、选民投票将更加秘密
新增了“秘密写票处”。县乡两级选举中将第一次出现秘密写票处,估计这也将成为一大新闻热点。此外,对投票和代表当选的其他一些问题也作了修改。例如,因患有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或者居住分散并且交通不便的选民,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接受委托投票的选民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代表候选人的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公民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无隶属关系的行政区域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此外,还完善了选举委员会的相关内容。
四、代表候选人与选民的联系更加密切
强调介绍、公布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
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如实提供个人身份、简历等基本情况。由选民直接选举人大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由各选区选民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
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将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并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在选举日的七日以前公布。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将依法提出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印发全体代表,由全体代表酝酿、讨论。
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但是,在选举日必须停止代表候选人的介绍。”
五、选民的选举权利将得到更好的保障
人大代表的选举,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并接受监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选民或者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主持选举的机构发现有破坏选举的行为或者收到对破坏选举行为的举报,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及时移送有关机关予以处理。
当然,本次选举要注意保障和落实2亿左右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认真组织好流动人口参选;要注意保障那些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工作的选民的选举权利;要依法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力求做到不漏登、不错登、不重登。
英文原文请见:http://www.chinadaily.com.cn/opinion/2011-05/19/content_12537339.htm。特别说明:因中英文写作风格不同,中文稿件与英文原文不完全对应。(作者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磊 编辑 吕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