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英文《中国日报》1月5日报道:中国的动物保护人士正在积极呼吁加快动物保护立法,他们认为目前国内虐待动物的现象日益泛滥,比如滥杀和动物园动物表演。
2009年我国法律学者起草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并一度引发热议,但一位负责起草的法律专家日前表示,“目前立法方面还没有明显的进展。”
在动物保护领域,我国现今只有一部《野生动物保护法》,用来禁止虐待野生动物和非法交易。
但与此同时,更多的动物,比如圈养在动物园和农场的动物以及伴侣动物仍然得不到保护。
一个网上注册的“虐猫群”不久前宣布在2011年圣诞节前夜计划杀死1,000多只猫,用来向群主致敬。
一名自称“小喵”的动物保护者对《中国日报》记者说:“截至目前还没有虐猫群当天杀猫的图片或视频传到网上,但我们(动物保护者)会尽一切力量找到这些虐猫人并阻止他们。”
动物保护人士认为,不断发生的动物虐待行为很大程度来源于公众动物保护意识淡薄,甚至有人一直认为保护动物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利用动物。
北京公益动保律师蔡春红说,公众缺乏足够的动物保护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动物保护立法迟迟不能出台。
“没有强烈的公众诉求,政府不会在短期内考虑立法。”她说。
蔡律师表示,尽管随着中国宠物数量的增加,很多人都开始有动物保护的意识,但这部分人还是少数。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莽萍教授说:“公众对于保护动物免受虐待的立法呼声已经很高,是时候我国应该制定一部反动物虐待的法律了。”
莽萍教授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持续关注国内动物福利状况,近年主持一项名为“中国动物园观察”的研究项目。其观察对象包括全国范围内的多家动物园和野生动物园。“虐待动物、动物表演如今在国内城市动物园和野生动物园愈演愈烈,对动物的摧残愈加无度。”
“据我们观察,超过95%的野生动物园和50%以上的城市动物园都在靠扩大动物表演项目谋利,并没有遵守住建部与林业部有关停止动物表演的规定,”她对《中国日报》记者说。
2010年初,有报道称沈阳森林野生动物园内的11只东北虎在3个月内相继死亡,皆与饥饿有关;7月济南动物园一只大熊猫因吸入有毒气体死亡。随后动物园动物的生存状况引起社会大众的关注,国家也出台规定取缔野生动物餐厅以及禁止动物园动物表演项目。
“因为缺乏足够的惩罚措施,政府的规定并没有起到什么实际作用,”她说。
目前中国大概有200多家动物园。根据中国动物园观察项目组的数据,其中30多家是野生动物园,这个数字是美国的3倍,日本的5倍。
莽萍表示,动物园管理者最关注动物园的娱乐性和收益。这些折磨动物的表演在观众面前展示的时候,动物园原本用来教育人们要爱护动物的目的已经荡然无存。
“现在,我们正在组织‘北京:无动物表演城市活动’”,希望推动动物园全面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停止动物表演,同时希望促进更严格的地方法规出台。”莽萍说。
她认为在动物保护方面,其他国家也有很多值得借鉴的地方,像玻利维亚、奥地利、瑞典、哥斯达黎加、芬兰、新加坡、以色列、印度等国家已经立法禁止马戏团使用动物表演。又例如,去年10月,加拿大多伦多市通过表决同意将该市动物园里3只非洲象转移到加州,因为那里的气候更适合它们生存。该动物园同时决定自此停止在动物园饲养大象。
英文原文请见:http://www.chinadaily.com.cn/china/2012-01/05/content_14382402.htm。特别说明:因中英文写作风格不同,中文稿件与英文原文不完全对应。(中国日报记者 金珠 编辑 邓睿 吕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