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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部地区有望2012年基本实现小康

2008-12-18 13:37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国家统计局统计科研所课题组12月18日发布的监测报告显示,2007年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比上年提高了2.88个百分点,是2000年以来进展最快的一年。课题组预测,东部地区有望到2012年基本实现小康社会目标。东北、中部和西部地区有望在2015、2017和2023年基本实现小康。

监测报告显示2000年以来,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逐年加快,实现程度从59.3%稳步提升到2007年的72.9%,平均每年增加1.95个百分点。按此发展趋势,到2020年我国完全可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统计监测报告指出,去年中国在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文化教育事业发展水平、资源环境等主要指标上均有改善。

2007年全国人均GDP达到了18934元,比2000年的7858元增长1.4倍,按可比价格计算,年均增长9.5%。2000-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年均增长6.1%。同一时期,基本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也由2000年的13.3%提高到2007年的47.6%,增加了34.3个百分点。

但报告也指出,2000年到2007年期间,用来考察居民收入分配差异状况的基尼系数和城乡居民收入比分别由2000年的0.412和2.85扩大到0.458和3.55。基尼系数已超过了国际公认的0.4的警戒线。同一期间,耕地面积逐年减少,以2000年为基期,2007年耕地面积指数已经下降到94.93%;

此外2000年到2007年期间,中国能源消费日益增加,单位GDP能耗呈上下起伏之势。由于“节能减排”措施采取得力,2007年中国的单位GDP能耗由2000年以来的最高值1.43吨标准煤/万元降低为1.36吨标准煤/万元,但仍比最低的2002年仍然要高0.06吨标准煤/万元。

从各区域的进程来看,东部地区遥遥领先,东北地区紧跟其后,中部地区势头较好,西部地区有待提高。

2007年,东部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由2000年的64.0%上升到81.3%,平均每年增加2.47个百分点。无论是每年的实现程度还是实现程度的提升幅度,东部地区都居全国四大区域之首。

2007年, 东北,中部和西部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分别达到74.8%,70.3%,64.6%.

(中国日报记者 汪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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