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12月25日,记者从辽宁省商业厅、财政厅了解到,自2008年12月1日至2012年11月30日,该省将全面启动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农民可携带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网点购买相关商品。
此次推广下乡的家电商品为四大类: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洗衣机。家电下乡推广商品及生产、销售企业全部由国家统一招标确定,四大类家电商品的最高销售限价为彩电2000元,冰箱(冰柜)2500元,手机1000元,洗衣机2000元。这将扩大辽宁省农村消费,促进该省经济增长。
另外,为减轻农民经济负担,此次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采取财政补贴政策,补贴对象为该省具有农业户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家电商品的农民。财政补贴标准为购买家电商品销售价格的13%,在一个补贴周期内,以农户为单位,每类产品最多可购买1台(件),每户最多可累计购买4台(件)。同时,国家相关部门特别规定了家电下乡产品的节能功能。其中,冰箱(冰柜)、彩电比市场同类产品节电20%以上,洗衣机能效比市场平均水平高2至3个等级,进一步减轻了农民家电使用成本。
据介绍,家电下乡产品型号的确定,是根据农村的消费特点和消费水平制定出符合农民需求的产品标准,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产品。全国共有90家生产企业的1264个型号的产品中标。其中,辽宁省中标的销售企业有21家,生产企业有85家,产品型号达到1133个。
(中国日报辽宁记者站 刘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