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12月30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从2009年1月1日起,全省第二次经济普查将全面进入普查表登记填报的最关键阶段。届时,全省将组织5.7万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在全省城乡开展上门入户登记调查。据介绍,此次经济普查是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自2004以来开展的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
此次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全省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具体涉及19个国民经济行业门类、90个行业大类、378个行业中类、875个行业小类。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状况、以及企业的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能力、主要原材料和能源消耗及科技开发的投入状况等,有50多个基层表种,1300多个指标。与第一次经济普查相比,为了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和信息化工作,这次经济普查增加了能源普查与水资源消费情况,增加了许多反映企业信息化状况的指标。
辽宁省统计局局长张晶介绍,到目前为止,被普查法人单位有34万左右,个体经营户有184万左右。普查对象的经济总量占全省经济总量的90%左右。
辽宁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建安表示,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体经营户,都有义务、有责任接受普查,都必须如实地按时填报普查资料。如果篡改经济普查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拒绝接受或者妨碍经济普查,将被依法查处,其中企业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个体工商户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中国日报辽宁记者站 刘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