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针对金融危机就业压力不断增大的特殊情况,济宁把应对危机、提振信心、调动全社会创业热情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采取“五放”措施,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做大做强,鼓励支持全民积极创业。今年以来,全市新发展个体工商户5437户,企业610家,外资企业8家,帮助企业出质股权数额3000万股,融资额2000万元。
一、放宽核定企业经营范围的限制
对企业经营范围做出了调整,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允许企业跨行业经营,尊重企业对经营范围的表述;对具备生产经营条件才能取得许可证或资质证的,可在提交立项批准文件后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为“XX项目的筹建”,并注明“筹建期间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和有效期限。改制企业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法规限制项目的,只要审批文件(许可、资质证件)在有效期内,可不再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二、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
为了适应目前金融危机情况下企业变更,提高抵抗市场风险的应对能力。凡是企业改制登记,允许企业在原名称直接后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等组织形式,作为改制后公司的名称。符合使用“山东(省)”行政区划的,允许在企业原名称前缀以“山东(省)”字样。外地知名商号企业到本地投资,允许在新办企业名称前冠以控股企业行政区划和字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扩大经营规模,改变主体类型,新设为公司的,在名称不重,主要出资人不变,原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登记的情况下,新公司可以保留使用原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用语。
三、放宽企业注册资本(金)条件
对个人开办企业注册资本的门槛进行适当调整,符合法律规定的任何投资主体,注册资本(金)达到3万元以上的,均可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和个人投资10万元以上的,可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允许公司注册资本(金)两年内分期缴付,其中投资公司注册资本五年内分期缴付;分期出资设立的公司,全体股东首期出资合计达到20%即可,不需要每个股东出资都达到20%。国有企业整体改制为公司,注册资本可不受货币出资不低于30%的规定限制。申请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一律不受出资金额限制。
四、放宽非货币财产出资方式和比例
在企业融资上给予一定程度上的放宽,让投资方更加灵活主动,允许投资人以其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权,向第三方公司出资。支持投资人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设立企业。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70%。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新增注册资本中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不受限制。放宽企业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未办理产权证的经营场所,可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使用证明;征用或租赁土地作为经营场所的企业,提交土地使用证明文件或县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只要申请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并经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或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的证明文件,允许非生产类企业将商住房屋或住宅作为企业场所。
编辑:邓京荆 来源:山东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