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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率先履行国际环保公约 2009-05-18 11:19
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湖南提前一个月兑现承诺,截至2009年4月17日,全省实现氯丹和灭蚁灵在白蚁防治领域的停用。”5月15日上午,湖南省白蚁防治氯丹灭蚁灵替代示范项目协调指导小组主任宋路明在湖南履行环保公约新闻发布会上宣布。 2001年5月23日,中国政府签署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公约于2004年11月11日正式生效。公约旨在消除首批列入公约受控名单的12种POPs(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其中就包括了白蚁防治剂——氯丹和灭蚁灵。按照公约要求,中国申请了氯丹和灭蚁灵生产使用的五年豁免,豁免截止期为2009年5月17日。作为三个示范省份之一的湖南,承诺在2009年5月17日前在全省范围内实现氯丹和灭蚁灵在白蚁防治领域使用的淘汰。 为履行承诺,湖南对下发《关于开展全省停止使用氯丹灭蚁灵检查的通知》,对氯丹和灭蚁灵的使用严格检查,检查面覆盖到所有县市区。为防止出现造假和疏漏,审查中还将从采购环节、使用环节、库存环节进行仔细检查。截止到2009年4月17日,湖南所有市州、县市区已经停止生产、销售、采购、使用氯丹和灭蚁灵,在全国率先履约。目前该省统一征缴封存的氯丹1765.1公斤,灭蚁灵6.89公斤。为防检查后,氯丹和灭蚁灵的死灰复燃,湖南省建设厅、省环保局要求各市州、县市区房产主管部门都将递交承诺书,承诺永久停止使用氯丹和灭蚁灵,并加强对白蚁防治单位的监管。 据了解,氯丹和灭蚁灵作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其有害物质可在土壤中残存30年之久,而人类或动物接触后便无法排出毒素,甚至还将传给后代。该毒素可对人产生致癌、致畸、致突变或导致人类丧失生育能力的效果。此外,氯丹和灭蚁灵如果被掩埋后,还可能通过土壤或地下水传播。 但是,目前湖南省封存的氯丹和灭蚁灵如何处置就是难题,宋路明表示:“药剂长期封存对于健康和环境来说都有危险,目前如何处置还需国际合作,请求资金和技术上的支持。 ” 编辑:关晓萌 来源:中国日报驻湖南记者站 (记者 冯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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