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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有望启动"行政权三分" 逐步撤销区级政府

2009-05-25 09:08

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深圳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于5月初获国务院正式批复。其所涉及的数项改革中,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被列为首位。

一个明确的信号是,深圳在2003年大张旗鼓开始却又悄无声息流产的“行政权三分”改革,即将重启。

“行政权三分”,是将政府职能部门分为决策部门、执行部门、监督部门三大板块,各自运行。

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这是改革期望达到的目的。但实际操作上将会面临机构撤并、部门定级等阻力。

作为继滨海新区、浦东新区之后的中国第三个全国性综合改革配套区,《深圳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5月初获国务院正式批复。

这一《方案》从年初深圳市正式递交至批复历时不到半年,与前两个综改区的漫长等待不可同日而语,堪称“深圳速度”。

《方案》的操刀者,深圳市委副秘书长、政研室主任蒙敬杭日前对本报记者确认,深圳已定于本周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正式公布《方案》全文。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居首

将政府职能部门分为决策部门、执行部门、监督部门三大板块,各自运行。

本报记者从多个权威渠道获悉,在《方案》涉及的数项改革中,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被列为首位。

本报记者获悉,在《方案》涉及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延续了之前《珠三角改革发展纲要》中的表述,即“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在政府机构设置中率先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

深圳市社科院院长乐正对本报分析,这意味着深圳将在全国率先探索全新的政府架构,即将政府职能部门分为决策部门、执行部门、监督部门三大板块,各自运行。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马敬仁是深圳“行政权三分”改革最初的设计者之一。他回忆称,2003年深圳市在广东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宣布,其即将成为中国惟一推行“行政权三分”试点改革的城市。

6年前改革无果而终

由于规划中决策部门的级别较高,其数量也“越协商越多”。最终的方案已经不再是当初意义上的“行政三分”,改革也就此沉寂。

马敬仁说,按照当时的思路,深圳将对政府部门进行撤并和调整,设置若干决策局、执行局和一个监察局,时任深圳市市长的于幼军曾解释三大板块的定位分别为“决策局只有决策权而没有执行权;而执行局只有执行权没有决策权,监察局和审计局将作为监督部门直属市长管辖。”

这一既符合如香港、新加坡等先进城市经验、也符合十六大报告中“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原则的改革思路却在披露后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而更大的阻力则在于,改革思路几乎是将现有的政府架构推倒重来,深圳市政府的协调工作复杂而难以推进。改革的另一设计者、汕头大学法学院院长杜钢建回忆,如果按照最初的思路,至少有五分之一的正局级部门将被撤销或合并,这无疑会带来人事安排的巨大障碍。

马敬仁举例称,由于规划中决策部门的级别较高,其数量也“越协商越多”,“最开始我们的规划是3个,后来一下成为12个,最后变成了21个”。从这一点来说,最终的方案已经不再是当初意义上的“行政三分”,改革也就此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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