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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案呼唤真相 上级尽快介入成关键 2009-05-26 02:32
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英文《中国日报》5月26日社论:真相是每一个案件中正义得到伸张的最基本条件。所以,警方在一个案件的调查中首先要做的就是尽可能掌握案件的全部真相。 正因为如此,湖北巴东县公安局——由于在邓玉娇案件调查过程中非但没有揭示真相,反而把案件的基本事实搞得扑朔迷离——正在失去其应有的公信力。 邓玉娇在地方官员向其索取特殊服务并用钱击打其头部的情况下,用水果刀将这个官员扎死,同时扎伤了另一名官员。事后,她打电话自首。 当地警方在案情通报中不断改变对案件的描述,这些改变令人疑窦丛生,不能不让局外人怀疑:他们是为了影响判决而在刻意遮蔽事实真相。 在最初的通报中,邓玉娇曾被“推倒”在沙发上,而在后来的通报中却成了被“推坐”在沙发上;当律师称邓玉娇曾被强奸,警方赶紧出面否认;当律师称邓玉娇的内衣上可以找到证据,邓玉娇的母亲却意外的称这些可以成为证据的衣服已经被洗过了。 警方甚至在邓玉娇母亲尚不知情的情况下,称她已经和律师解除了委托关系。在最新的案情通报中,案件现场居然出现了另外两个劝架的服务员。邓玉娇主动投案,现场又有其他两名官员作为证人,警方应该不难得到案件的全部事实。然而,当地警方的调查却使案件变得越来越复杂。而在案件发生10多天后,警方居然还没有将应该获取的证据查收,更是让人无法原谅。 局外人很自然要怀疑当地警方是否在竭力洗刷死者生前对邓玉娇所做的一切。有些人甚至怀疑邓玉娇的母亲是在受到某种压力的情况下才毁掉证据。 从利害关系的角度考量此事,我们不能说舆论的怀疑没有道理。 时间飞逝,在澄清整个案件真相的机会变得越来越小的情况下,上一级机关的介入就变得非常紧迫,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指派没有利害关系的警方对案件进行彻底的调查。 如果当地警方确实隐瞒了真相或者有意混淆是非,相关人员理所当然地应该受到处罚。只有整个案件,包括当地警方案件调查背后的故事,彻底真相大白,正义才可以得到伸张。(中国日报评论员 朱渊 编辑 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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