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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将同价工商用水用电

2009-06-10 16:43

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为鼓励服务行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湖南省物价局近期下发通知,对餐饮、住宿业用电用水高出工业部分实施减半征收。物价局局长龚秀松透露,此后还将逐步实现工业商业用水用电价格并轨。

据了解,由于受到传统计划经济观念影响,第三产业与第二产业在政策方面存在着诸多不平等,商业用电、用水价格要普遍高于工业。记者在调查时发现,湖南商业用电比工业用电平均每千瓦时高出0.26元,商业用水和工业用水最大差价达1.36元/吨。

根据此次湖南省物价局下发通知,从5月13日起,湖南省餐饮、住宿业受电变压器容量在50KVA及以上的用户,每千瓦时电价降低0.13元,其中0.8元/千瓦时在和电力企业结算时直接降低,0.5元/千瓦时由地方财政补贴解决。水价由于各地市价格不同,每吨水的优惠金额在0.3-0.68元不等。按照2008年度5月至12月用水用电量测算,此次调整对于餐饮、住宿业而言,全年用电将节约1.4亿元,用水将节约0.4亿元。

龚秀松表示,目前湖南都在实行峰谷电价,对于工业企业而言,可利用夜间谷底电价适度调节、平衡总电价,但服务行业只能白天营业,死守高峰高电价,无法享受晚上的谷底电价,用电成本很高。因此,此次水电价格下降对餐饮、住宿业降低经营成本非常有利,是湖南大力发展服务业的关键一步。

编辑:邓京荆 来源:中国日报湖南记者站 (记者 冯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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