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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海百亩耕地建别墅 政府称为促新农村建设 2009-07-01 13:04
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日前,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接到举报:江苏东海石桥河村辖吴庄自然村100亩耕地被非法占用建别墅,被当地乡政府称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工程的“清泉河康居新区”实际上是用于对外出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并且存在未批先建等问题。 5月25日,记者赶赴事件发生地进行调查。 石桥河村位于乡驻地东侧,东与双店镇接壤,236省道横贯东西。该村由原吴庄村和石桥河村合并而成,共有6个自然村,7个村民小组,687户,2750口人,耕地面积4988亩,人均1.81亩。 吴庄自然村位于清泉河东侧,距乡驻地1公里,人口1120名,290户,耕地面积2044亩,现有房屋1232间,人均住房1.1间,村庄占地面积287亩。 “挂羊头卖狗肉”? “清泉河康居新区”位于吴庄自然村清泉河东侧,杨庄桥、东郯公路南侧,西侧即集镇大街。记者在现场看到,已经建成的别墅共计30套,北临236省道。其中,外围25套为上下两层的联排,商住两用,一楼是门面;靠里面的5套为两层独栋别墅,每套上2间下3间,面积约256平方米。 在“清泉河康居新区”一期工程对面的菜市场,记者见到了吴庄自然村村民杜培民。失去耕地的他,此刻正蹲在地上抽着闷烟。 “两年前,这些别墅下面就是我们的庄稼地。”杜培民告诉本报记者,2007年11月份,被乡政府称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工程的“清泉河康居新区”破土动工,290户1120个人口的100亩耕地被圈占。2008年4月份,当村民们看到“清泉河康居新区”的销售宣传单时,才明白耕地被占是用于对外出售的别墅开发。 吴庄自然村的十几户村民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都证实了杜培民的说法。 “以前种玉米等农作物,每亩地还有个千把元收入呢。现在,我们没有拿到一分钱补偿款。村民们多次找到村里和乡里领导讨说法,被告知这是新农村样板建设。我们多次到县国土局、省国土厅反映,也没有结果。”杜培民家有4亩多地被占,全组人均被占土地1.3亩左右。村民刘春华告诉记者,被占地的村民没有一个人领到补偿款。这一点,本报记者也从该乡副乡长乔光耀那里得到了证实。 在售楼处,本报记者看到了“清泉河康居新区”的销售宣传单,上面清楚地标明该处房屋是别墅,一期工程占地65亩。 记者以买房的名义找到该别墅售楼处的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说,现在房子卖得非常好,手续也齐全,并否认已经停工。在对记者买房的身份产生怀疑后,这位负责人就开始对提问避而不答,也不肯说出开发商的名称。 北古塞、鲁庄、大贤庄的几名村干部告诉本报记者,乡党委要求每个村干部必须在半年内销售出五套别墅,否则所交纳3000元售楼押金一律不退。 “因为土地的合法性问题导致这些别墅没有产权证,也就很少有人问津。看来,3000元押金要泡汤了。”一位村干部说。 据了解,吴庄自然村一位刘姓村干部因拒绝交纳押金及发动群众上访,已被免职。 土地是被强占的? “土地是被强占的!乡里和村里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没有取得村民的同意”。村民刘春举说。 耕地没了,就意味着饭碗没了。补偿一分钱没有,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这是记者在村民中间听到最多的质疑声。 5月25日,在东海县国土资源局,从执法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那里,记者得知东海县山左口乡党委书记王华的手机号码。 王华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说:“这是乡里搞城乡一体化,是双集中试点工作,因为自然村比较分散,必须拆掉村民的老房子,整出耕地,这是搞新农村建设,改善村民居住环境,也不知道村民闹什么?” 对于村干部们关于“乡党委要求每个村干部必须在半年内销售出五套别墅,否则所交纳3000元售楼押金一律不退”的说法,王华也在电话中表示了认可。 谈到农民举报乡政府借新农村建设非法侵占耕地搞房产开发,王华的解释是,“该项目是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的,也是连云港市全力打造的示范样板房”。 记者在调查中得知,2008年3月份,山左口乡政府出台了《吴庄整村搬迁移址项目规划书》,提出该村居住分散,巷道不整齐,造成了土地资源浪费,给新村整体规划带来了困难,这是拟将吴庄村整体搬迁的理由。 王华说,“根据江苏省国土厅规定,村庄搬迁增加的土地指标,村里可用30%的指标,所以不需要任何审批手续。” 针对王华的说法,本报记者联络了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并不知情。 而对于“不需要任何审批手续”的说法,东海县国土资源管理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王克明也明确表示不赞同。 5月25日,王克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建别墅的地方就是耕地”。他向记者提供了该局2008年7月19日下发的《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该《通知书》显示:建房人王士秋因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房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现责令立即停止违法施工行为,听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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