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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和复仇不能代替司法公正【英文】2009-07-08 07:49
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英文《中国日报》7月8日社论:用错误来报复错误,将循环往复,永无止境。 我们充分理解乌鲁木齐无辜百姓的愤怒之情,尤其是那些在暴乱中遭遇亲人遇害或受伤的民众。然而,复仇并不是通向正义之路。 正义必须得到伸张,而且我们相信事实将会如此。但是正义的伸张不应该通过不同种族之间的冲突来完成,否则我们就会陷入乌鲁木齐暴乱者的逻辑,他们想要的就是维族与汉族之间的种族矛盾。这一结果只会导致“亲者痛,仇者快”,而且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的人民群众将从此不会享有和平时光。 为了所有人的幸福,为了真正的公正,我们号召所有的公民,无论来自哪个民族,都要保持理性和克制,把伸张正义和主持公正的任务托付给法律。 法律的实施是处理周日暴乱的犯罪嫌疑人的最佳工具。群众自发的报复行为不但违法,而且会影响司法判决,以及给已经混乱的局势增添新的不稳定因素。 目前,和大多数时候一样,稳定符合所有人的利益,除非是一小撮企图从混乱中谋利的犯罪分子。 周日那滥杀无辜的暴乱是天怒人怨的行为,因为它的目标竟然是无辜平民。我们对这样“制造”出来的民族仇恨的感到愤怒。假如受害者群体照例对伤害者的群体进行报复,那么我们就沦为我们所憎恶和鄙视的对象。“血债血偿”的道理与法律的原则不相容,它只会导致伤害与报仇之间的恶性循环。这是不存在真正赢家的“零和博弈”,而这恰恰正是煽动分子的妄图——汉族对抗维族的“零和博弈”。 在正义和复仇的激动呼声中,每个人都应当保持冷静,问自己一个简单的问题:仇恨所有的汉族或者维族人是否合理? 当然不合理。在过去的岁月中,乌鲁木齐的汉族和维族人民都一直和谐共处。周日的暴徒仅仅只是当地维族的一小部分而已。大多数的犯罪嫌疑人已经受到监禁,其余的正在被追捕。我们确信,乌鲁木齐绝大多数的维族同胞本身也是暴乱的受害者。如果无辜的维族群众成为报复的对象,那将是更大的悲剧。 暴力并不是通向公平和正义之路。乌鲁木齐已经有太多的流血,我们无法承受更多。(中国日报评论员 谭宏凯 编译 胡飞飞 编辑 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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