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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民意的前途在于网民的理性

2009-07-14 01:34

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英文《中国日报》7月14日评论版头条:随着网络技术在中国的不断发展,它对中国社会进步的推动作用也日渐明显。以2003年孙志刚事件最终促成收容遣送条例的废止为标志,近年来,从“黑砖窑”奴工的解救、刑讯逼供的整治,到许霆案的改判、“华南虎照”的鉴定、“三聚氰胺奶粉”的曝光、瓮安事件的调查,直至“躲猫猫”事件的处理……等等,几乎每一次都是舆论通过网络产生全国性影响,进而形成强有力的主流民意。

某种意义上,网络让国人看到了信息的力量。网络的便捷快速和成本低廉,使之注定成为21世纪的民意形成管道,甚至可能成为传统民主的一种替代手段。

但要实现这个“如果”,需要满足一些前提条件。首先,“网民”和“人民”并不完全是一个概念;网民当然也是人民的一分子,但是范围比后者狭窄。因此,网络意见只能体现某部分人的“民意”,而不能准确代表全体民意。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即便中国目前已有近3亿网民,网民的分布仍然是相当不均衡的。城市上网的人显然比农村多,沿海地区的网民比内地多,“网络民意”也由此带有地区尤其是城乡差别。因此,要准确体现中国的“民意”,不能只看网络的“点击数”,而必须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地区尤其是城乡平衡。

一个更为严重的问题是网络民意的理性程度。这个问题当然并非网络独有,因为任何对话交流都有自身困境——在面对面的直接对话过程中,也会出现语言暴力甚至肢体冲突等非理性现象。但网络特有的虚拟空间,更加剧了对话的非理性倾向。网络对话的间接性和隐秘性既使网络言论更加自由,也让网民对自己言论承担的风险责任降低到最小限度。

在面对面的交流中,言论者至少要当场面对听众的反应并顾及自己的颜面,因而不得不将某些激进、粗俗等不负责任的表达方式掩藏起来,至少在表面上显得更为平和理性。相比之下,网络提供的私密空间反而让人摘掉了最后一层文明的面纱,容易使网络对话以不加修饰的赤裸裸的方式进入公共空间,进而加剧网络对话的非理性趋向。

同时,当面对话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各方在场并当场聆听对方的观点和论据,不同意见者的观点能通过活生生的形象而产生更深刻的印象。而网络对话无法保证这些条件,文字对白也显得比较枯燥乏味,对话质量相对较低,一般仅限于表达简单的个人立场或情感,很少出现长时间围绕某一个专题的理性、深入交锋。由于缺乏充分讨论,网民更容易在信息不对称、论据不完全的情况下,抱着凑热闹的心理作出判断,网络对话也更容易为少数激进甚至极端的立场所主导。

网络交流的非理性倾向值得重视,因为理性是民主的前提。只有在各种立场以最有说服力的形式呈现在公众面前并让公众参与辩论的前提下,才可能通过多数主义民主程序作出对社会最有利的决策;否则,所谓“民意”只不过是少数人操纵下的“暴民心态”的集中反映而已。如果网络民意为非理性力量所驱使,那么它非但不能承担起形成理性民意的重任,反而会助长社会的偏激、盲动和任性,甚至受少数人利用而成为助纣为虐的工具。

尽管如此,网络对话的发展潜力仍然是不可估量的。这主要是因为网络对话成本低、反应快、覆盖面大并极易推广。有些问题是地区性的,因而可以在当地组织面对面的对话交流。

同时,网络对话虽然存在非理性倾向,但也不必要过分夸大这种倾向。“周老虎”事件表明,网民中不乏专业精英,他们个人的调查、研究和鉴定水平丝毫不亚于任何官方机构——事实上,可以说几乎所有的精英都是网民,如果他们的见解能得到多数网民的重视和考虑,那么网络民意就已经走上了理性轨道,而“周老虎”事件的结果证明,理性的力量是可以对多数网民的判断发挥主导作用的。笔者曾参与一个高等教育机会平等的网络调查,在问卷中我们刻意设计了几道知识题(譬如目前高考和高校招生的方式),结果发现四分之三左右的网民们都给出了正确答案,说明大多数来参加对话的网友对所要讨论的问题都具备基本认识。虽然个别网友的表达方式可能有点偏激,理性对话的基础显然是存在的,问题只是在于如何引导他们在耐心接触各类信息之后再做出自己的判断。

在涉及国家利益等敏感问题上,一些网友的反应确实存在走向偏激甚至极端的危险,但许多非理性判断正是网络信息不完全造成的。要消除这种非理性现象,解决办法不是控制网络表达,而恰恰在于保证充分的网络言论自由,让各种观点立场和各种版本的事实得到充分自由的表达,让网民们有机会在信息全面、论据充分、立场多元的环境下作出自己的选择。

中国网络民意的前途在于网民的理性,同时也在于我们对网民理性的信任;如果我们出于种种担忧或恐惧不让网民们接触各种不同的信息,那么我们的网民永远不可能变得成熟理性。(作者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学教授 张千帆    编辑   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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