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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对卫生教育实行“阳光政务”改革 2009-07-22 11:29
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7月21日下午,昆明理工大学、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代表全省29所高校与27个省卫省医疗单位,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将在学校和医院全面推行首问负责、行政问责、限时办结和服务承诺“四项制度”,实行“阳光”教务、医务改革。 2008年,云南省省委、省政府在全省各政府职能部门实施行政问责办法、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等项措施,建设“阳光政府”。通过一年实践,各级机关诚信服务的能力有较大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有较大增强。自2009年7月起,云南省政府将四项制度从政府部门进一步推广到为社会提供直接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希望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和媒体曝光的“就医难”、“读书难”费用不透明等热点问题。 据昆明理工大学校长周荣介绍, 昆明理工大学英语部曾向社会引进一批质量较差的英语教辅资料,学校根据问责制度,对该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问责,责令退还学生缴纳的18000余元教材费,责令当事人作出公开检查。目前该校已经根据四项制度,对2名正处级干部、1名副处级干部和1个部门进行了问责。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王天朝在发布会上作出承诺,将公开医疗信息;聘请10名监督员;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设置意见箱;建立出院病人对医生满意程度调查制度,同时还将建立医疗费用公开制度、强化窗口服务意识,真正实行“阳光医务”改革制度。 编辑:邓京荆 肖冠男 来源: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记者 吴家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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