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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石首警方不顾与家属签免责协议刑拘多人

2009-08-06 08:55

5名家属被刑拘

虽然至今都没有看到尸检报告,但手持“免责”协议书的家属们,以为事情到此全部都结束了。

“谁曾想,‘免责’协议竟然不能免责。”7月下旬,家属向媒体曝料,在过去的10余天里,家属分批被当地警方带走接受调查,至今已有5人被刑拘。

6月27日,涂志军第一个被警方带走调查,4天后回家。据参会家属透露,7月8日,市镇领导在高基庙派出所开会,列出一个8人的家属名单,要求当日投案自首。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名单中最开始包括死者二伯涂德强,后来镇领导中有人说他在事件中一直积极协商,“是正面的”,抓他说不过去,就划掉了,改为其女涂远芳代替。名单中还有死者表哥李光绪,也因有人说他什么都没做,抓他太离谱,随后改为其弟李光富。家属认为,“这是定的指标,就是要抓8个人”。

名单送达后,家属自认没做什么,“没有罪为什么要投案自首?”都没有去。9日,石首市公安局一辆警车载来6名警察,手持传唤书和手铐,分别将名单上的人带走。“手铐并没有使用。”被带走的家属后来说。

被带走的8个人分别是死者的哥哥涂远华,堂哥涂茂海,堂姐涂晓玉、涂远芳、曾玉梅,姑妈涂么饵,舅妈周晓春,表哥李光富。48小时后5人被放回,涂远华、涂茂海、涂晓玉3人被刑拘,羁押在石首市看守所。

7月13日,又有另3名家属,舅妈周晓春、堂侄涂行军、表兄周志伟被警方带走,后两人随后被刑事拘留。

由石首市公安局开具的刑事拘留通知书称,被拘者均“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死者家属前后有17人被调查。其中一位家属在收到《传唤通知书》后被带到石首市公安局,48小时后回家。回家之前,这位家属按公安局一位徐姓人员的口述写下《悔过书》和《保证书》,大意为:在“6·17”事件中,我违反了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保证在“6·17”案件处理中不外出,不串供,随叫随到……

7月21日,家属正式聘请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宣东等三名律师为被刑拘的家属讨说法。

“免责”协议真能免责吗?

协议书曝光之后,引发舆论对石首事件的新一轮讨论。有人认为,这样的协议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但也有人指责政府在签订协议时埋下伏笔以进行“秋后算账”,这是“政府诚信丧失的表现”。

到底应该如何看待该协议?

郭子信表示认同律师孙广智的看法。后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免责”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现在还不好说。如果家属存在犯罪,法律一样会追究,而不会看是否有协议。而从协议的“免责”内容看,实际表述意思是如果没有犯罪,就不追究刑事责任,这跟没说一样。只是在签协议时,家属将对方的意思理解为,是对他们事后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在律师宣东看来,对待这份协议,应该从农民目前的文化和法律认识基础上去考虑。“在家属看来,这就是一份所有行为都可以免责的协议。”

宣东说,在实践中,如果家属真的存在犯罪行为,固然不会因为这一纸协议而得以免予追究。但在本案当中,有关部门应充分考虑家属的心情,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不要贸然抓人;即使有充分证据,也应向家属做耐心、细致的说明工作之后再抓人。

7月24日,宣东等人会见了涂晓玉、涂远华、涂茂海。“会见得到石首市公安局的大力配合,在会见时也让我们更多地了解到了案情”,宣东感叹,这是他从法官转行做律师几年来没有遇到过的。

针对会见当事人了解到的情况,律师宣东对石首市公安局提了他的两点建议:要有充分证据证明家属的行为;二要考虑这些行为在整个事件当中的关系。

7月27日,宣东收到家属短信,被刑拘的涂茂海已经释放出来。

8月4日,石首市政府宣传部给《法制日报周末》发来消息,称:截止到8月4日,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31人,检察机关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批准逮捕14人(其中“6·17”事件死者家属2人)。此外,本着“依法办事,宽严相济”的原则,对投案自首、情节轻微的涉案人员治安处罚51人,教育释放23人。

编辑:肖亭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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