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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藏铁路建设项目中查出金额达1.28亿假发票 2009-08-17 11:07
伪造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占问题发票六成,欺骗性强 据青海省国税局稽查局负责人介绍,在这一系列偷逃税案件中,不法分子主要作案手法有4种:购买使用伪造的税务机关代开发票,购买使用伪造的普通发票,开具发票上下联不一致的“大头小尾”票,跨地区使用发票。 在所有查获的“问题”发票中,伪造的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最多,占了60%。在办案的卷宗中,记者看到一张查获的假“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开票方是一家砂石料场,出售的砂子、碎石料共计12.93万元,应交税额为7320元。但是,砂石场使用的是假发票,税务机关根本收不到这笔应交税额。一张假发票就造成了国家几千元的税款流失,可不是个小问题。 据介绍,现在社会上制售的这类假发票几乎到了“乱真”的程度:从税务机关印章到税号都与真发票一模一样,连开票人的名字也盗用的是税务局工作人员的真实姓名,所以一般很难辨别真假,具有很强的欺骗性,也给稽查工作增加了难度。 利用真版普通发票开出上下联不一样的“大头小尾”票,是不法分子偷逃国家税款另一种典型手法。海北州西海镇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增升说,按照规定,发票联和存根联必须使用复写纸填写,两联的企业名称、商品、金额等内容应当完全一致。由于开票企业只是按存根联上的金额向税务部门交税,而“大头小尾”票的发票联金额巨大,存根联金额很小,意味着大量的应交税款被开票企业“逃”掉了。 李增升手举查获的“大头小尾”票,直观地揭示了逃税者的“障眼法”:“这张发票联上写的是‘碎石’,金额是55.325万元;而这张存根联上写的,却变成了某企业管理处的派车单,金额只有500元。按发票联上的金额,开票企业本来应交的税款是3.1万多元;但存根联上金额只有500元,开票企业的应交税款相应降到30元。从应交税款3万多元到只交30元,大量的国家税款就这样流失了。” 加强工程项目监控管理,堵住国家税收漏洞 记者从青海省国税局了解到,西格复线项目系列偷税案,是青海省近年来查获的最大的偷逃税款案件。目前,已立案查处20户企业和个人,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共计457.68万元。 青海省国税局稽查局局长阮余农说,这起案件如果不是在施工期间进行全面稽查,那么大量的假发票就很可能成为尘封的财务资料被湮没掉。因为,像铁路这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工期一般为两三年,工程建设指挥部也是施工单位临时组建的,随着工程结束就会撤销,工程的财务票据等资料也将移交到施工单位总部。部门撤销、财务移交,这个时候再查假发票就难了。正是由于项目施工具有流动性和阶段性的特点,因此很容易成为假发票流入的重点目标。对此,税务稽查部门应当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重点监控。 国家的财政收入主要来自税收,如果该收的税款收不上来,老百姓的民生保障、国家的建设投资都会受到影响。假发票最终损害的是整个社会的利益,因此必须要综合治理,根除假发票对社会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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