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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确保2011年底前完成校舍安全工程各项任务 2009-09-01 17:47
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9月1日,广东 省政府召开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动员部署会,贯彻落实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会议精神,全面动员部署广东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副省长、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组长宋海出席会议并讲话,并代表省政府与21个地级以上市政府签订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责任书。 会议指出,当前我省中小学的安全状况还存在差距,校舍建设标准不高、抗震防灾能力较差,全省中仍有土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校舍 4000多万平方米,占校舍总面积 30%,中小学校舍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我省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范围广、要求高、时间紧,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有利时机,克服困难,积极推进校舍安全工程。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完善机制,加强领导,切实保障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一要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机制,由各级政府实行高效、有力的领导和指挥。二要全面建立校舍安全责任制。各市、县政府对辖区内校舍安全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第一责任人。三要落实资金和优惠政策。切实加大校舍安全工程投入,保证资金及时到位,防止学校出现新的债务;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校舍安全工程,落实校舍安全工程各项减免优惠政策。四要确保工程实施进度和质量。根据全省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推动工程实施,使安全校舍尽早投入使用。五要狠抓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省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督查组,定期、不定期进行实地督查,并将督查情况通报全省。六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监督。全面准确地宣传建设安全校舍的政策和措施,及时推广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实施“阳光工程”,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和验收全过程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建立公正、合理、高效的监管机制,确保工程经得住灾害的考验,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 编辑:邓京荆 来源:中国日报广东记者站(记者 李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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