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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将重点实施“六大工程” 有梯次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殊困难和问题 2009-09-14 10:05
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记者从在昆明召开的云南省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了解到,云南省将采取特殊政策措施,以实施兴边富民等六大工程为重点,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9月2日,云南省委书记白恩培主持召开常委会,研究民族工作,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学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从2010年开始,有梯次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殊困难和问题,重点实施“六大工程”:实施边境民族地区扶持发展工程,使边境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上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实施人口较少民族地区扶持发展工程,促进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经济社会发展达到全省中等以上水平;实施特困民族地区扶持发展工程,使特困民族聚居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实施散居民族地区扶持发展工程,使散居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达到当地中等以上水平;实施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程,使每个世居民族都有一批具有本民族特色、地域特点、时代特征的村寨,促进民族文化的保护和旅游产业的发展;实施少数民族劳动者素质提高工程,增强少数民族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决定》还对进一步加强民族教育,加大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力度,进一步拓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来源、改善结构、提高素质,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和民族工作队伍建设,加大投入和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编辑:邓京荆 来源:中国日报社驻云南记者站 (记者 李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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