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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法院公安联手限制洋“老赖”出境

2009-09-14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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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英文《中国日报》9月15日报道:从本周起在中国被法院勒令还款的外国人在还完欠款前将不能出境。这项措施标志着中国政府在加强法院判决执行力的长期努力中又迈进了一大步。

根据这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规定,警方有权禁止欠债不还的“老赖”们出国。这项规定对中国公民也同样适用。

这项于本周正式实施的政策令广东成为了中国在加强法院判决执行力方面动作最大的省份。

一位广东省高院的新闻官告诉《中国日报》,如果“老赖”们企图从广东省外的任何口岸逃离中国也都会被阻止,因为被执行人的名字已经被传送到联网的全国公安系统上。

他说那些事先已经离开中国或是日后侥幸逃脱的,如果想要重新踏上中国的土地,就必须先结清以前的帐。

新规定还给了公安机关扣留企图出国的“老赖”的证件、对法院已做出司法拘留决定的协助拘留等权利。法院也可以通过公安网络获取被执行人的住宿、出入境等各种信息。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该规定,法院可以请求公安协助查找其正在使用的车辆下落,一经发现可实施就地扣押。

广东是全国欠债不还的被执行人最多的省份之一。几年前,广东省政府就开始打击“老赖”,禁止他们进行各种奢侈活动,如乘飞机、住三星以上的酒店以及去桑拿房等。这次不允许外籍被执行人出境的新规定让广东更引人注目。

中国政府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提高司法判决的执行力。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本月初曾号召全国法院系统加强在这项“已经努力了十几年但还没有得到切实解决”的问题上的重视。全国很多法院最近也都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措施,但都没有达到广东的力度。

中国政法大学的曲新久教授认为广东的做法值得肯定。

“这体现出广东政府没有把法院执行力问题看作仅仅是法院的事,而是把它当成政府的事。法院独自来承担这些工作,能力确实太单薄了。”

但是曲教授并不赞成在全国搞一刀切,普及广东的做法。

“这应该看具体情况,比如地方政府跟法院的合作有多紧密,他们合作的意愿有多强烈,”他说。(《中国日报》记者   郑彩雄 李潇堃    编辑   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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