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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公安厅提醒:警惕网上理财陷井 2009-09-20 13:17
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近日,云南省红河州连续发生两起网上炒股被骗案件,造成受害者经济损失26万余元。 典型案例 2009年8月19日晚,云南红河州建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吕某某报案称,8月初其上网浏览信息时发现上海某某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的广告信息,便登陆到该公司网址查看。网页信息称,只要注册会员后,公司可以每天提供一支涨停股。吕某某经过一个多星期的关注,于8月13日按网站上的操作说明注册会员。登陆后网站提示:你注册的会员帐号与密码错误。吕某某按网站上留有的座机电话进行咨询,告之需经审核后方可登陆注册。随后一自称是公司业务员的男子打电话告诉吕某某,要交纳会员费成为公司的正式会员才能登陆。8月14日吕某某将5581元现金通过ATM机转帐到对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之后该男子又打电话来,要求吕某某按网站上的合同条款融资3万至100万元以抬高公司股价,每天下午15时后返还融资金额的10%,3天后退还本金,第4天开始提供信息。8月18日早9时许,吕某某通过ATM机将3万元融资款转到对方账户。当天下午16时,吕某某接到短信称已将吕的会员融资利润分成转到吕的帐户上。吕某某通过网上银行查询,确实有3000元到帐。8月19日,该男子又打电话来要求再融资抬高股价。吕某某深信不疑,立即转了20万元到对方帐户上,此后便无法联系该男子。 警方提醒 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网络犯罪也日趋突出,网络诈骗手段不断翻新。警方提醒广大网民:进行网上交易或其他事项时,不要轻易注册会员,防止个人身份、银行信息的泄漏;遇到对方提出缴纳会费、汇款、转账等涉及资金的要求时,要高度警惕,不能轻易按照对方指令操作;进行股票、基金等投资,要保持正常的心态,要相信金融法规政策,不要轻信各种名目的证券公司和内幕消息;发现可疑情况或上当受骗,要注意保存相应的证据、线索,及时报警并协助警方调查、取证。 编辑:马原 来源: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记者 李映青 通讯员 杨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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