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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可平:民主与善治是和谐社会的基础 2009-10-23 10:23
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英文《中国日报》10月23日言论版文章:基层民主对高层民主具有“反塑”作用。例如,贵州省一个村委会设计了一种由五部分组成的图章,村委会委员每人持有图章的五分之一。任何财政支出都必须拥有至少三名村委会成员的许可才能付诸实施。这个村委会的做法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思路,人民群众自己的事务能够由人民自己处理和决定,而不用其他人为群众拿主意。中共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CCCPE)主任俞可平表示:“在中国的整个发展过程中,公民社会作用重大,贵州这一村委会只是其中一例。许多人认为民主有损于效率,而效率正是我们在治理社会,特别是应对重大危机事件时动员集体力量和资源最重要的因素,四川汶川地震救援和北京奥运会都是动员机制凭借高效制胜的实例,但俞可平并不认可民主会有损效率这一观点。 中国政府应对重大及突发事件时采取的措施是及时而富有成效的。中国能够顶住全球经济危机的巨大冲击,实现经济启稳增长,政府的统一决策和科学部署功不可没。但俞可平坚持认为民主制度是人类最好的政治体制。他2006年出版著作《民主是个好东西》,该书于2009年被译为英文全球发行,在学界和社会引起强烈反响。但他受到中国左派和右派势力的双重批判,左派攻击他一味步西方后尘,右派则指责他将民主的标签乱贴一通,甚至将一些绝无民主底色的做法都称为民主。不过,他说自己清楚地知道民主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例如繁冗的程序,甚至有可能为“误导公民的‘政治秀’提供舞台”。他也丝毫不掩饰对民主制度的赞许:“在所有人类发明、实施的政治制度中,民主制是缺陷最少的。” 我们在后文中会论及民主可能带来的复杂程序。首先,通过对俞可平的访谈,我们看一下公民社会在国家政治发展中到底能够扮演怎样的角色。 俞可平表示,在刚刚落幕的中国共产党十七届四中全会上,反腐败依然是中心议题之一。在党中央的英明决策和正确领导下,一大批贪污腐化的高级官员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这体现了党中央和政府铲除腐败的坚定决心和信念。但我们不能仅仅依靠同一系统内的“自我监督”体制根治腐败。当党政官员被要求公布其真实收入情况时,应对者寥寥可数。作为中国民主政治的积极倡导者和推动者,俞可平坚定地认为,党外监督必不可少,公民社会组织在反腐领域应当扮演关键角色,因为这些组织相对独立于政府之外。普通公民政治参与的法律化和制度化对实现国家政治民主和促进公民社会自身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俞可平说,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当他刚刚涉足公民社会与民主改革这一研究领域时,国内几乎没有学者承认中国存在公民社会,政府官员对这一问题的见解更是言之了了。人们大多认为公民社会是资本主义国家特有的,与社会主义国家无关。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政治改革的深入进行,中国公民社会也快速成长起来。一系列数字说明公民社会在中国渐成气候。目前官方登记注册的各类社会组织,包括非政府组织、行业及社团组织,已经超过41万个。这个数字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会以年均10%到15%的速度递增。事实上,某些实际存在的民间组织并未注册在案,若将这些没有注册的民间组织计算在内,中国社会组织总量将突破300万之巨。 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与西方国家不同,因为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始终处于政府的监督和指导下。俞可平说:“我将中国公民社会称为政府引导的公民社会,就像政府引导的市场经济一样,但许多学者并不同意我的这一观点。他们认为,既然是公民社会,就绝无被政府引导一说。”俞可平认为,中国发展市场经济的确是政府行为,尽管这一事实与经济学意义上的市场经济也存在明显的冲突,但谁也不能否认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极为适合中国的国情和发展。中国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发展已成现实,正如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一样,政府主导的公民社会同样会给中国社会带来深刻变革。 中国共产党在十六大之后越来越重视社会组织的功能,强调实施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这表明,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在做出重大决策时均将公民社会的功能作为一个决策参照点。政府大力促进公民社会的发展并不意味着两者之间是“主仆关系”。双方应当在平等、互信和互利的基础上保持合作。与政府合作并不意味着盲从政府的一切决定和观点。社会组织有时必定与政府意见相左。分歧和问题可以通过协商和讨论加以解决。但当事关国家和民族的共同利益时,双方应当实现意见统一。 此外,俞可平认为,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合作也包括互相的批评和监督。政府应当鼓励社会组织与其一道参与并管理社会事务。深圳市作为曾经的改革开放前沿,如今在这个领域也开始探索新的道路。深圳市政府民政局实施了多项试点项目,邀请社会组织参与政府的社会管理工作。这一举措有利于政府提高工作能力和效率,为社会提供高质量公共服务,同时有助于保证对社会资源和财富再分配的公平有序。 但俞可平强调,中国公民社会还远未成熟,因此,政府需要为其健康发展创造有利环境。在某些地方,政府对社会组织的掌控和管理依然过于严格和繁冗。许多组织根本不知道自己归属哪个部门管理。多次注册都因找错部门无功而返,最终放弃注册。还有些组织发现寻求政府资助难度极大。北京许多基层民间组织只能从西方国家获得资助,从而与当地政府逐渐疏远。 现在让我们回到最初的话题,民主与其带来的繁杂程序。俞可平认为,在中国,某些法律法规出台速度过快,没有经过适宜的公共协商,从而致使很多法律规定不切实际,争议颇多。因此,俞可平大力提倡法律法规在制定时采取公共听证制度。他说:“一种政治体制的优劣并不能只以效率为评价标准,某些程序是不能被简化掉的。中国应当有信心寻找一种新的政治体制,将效率与社会公平、效率与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我认为中国模式将会对世界的民主发展做出巨大贡献。”俞可平提到近年来频发的公共事件,他认为一些小纠纷最终升级为社会危机,主要是因为当地政府官员处理问题太过草率,力求快速解决。 俞可平透过办公室窗户,指着对面50米开外的国土资源部信访接待室说,那里上访者云集,每天早晨上班前,上访的人就已排起长队。绝大多数上方都是因为土地纠纷问题。这些民怨的表达和处理必须谨慎、认真,采取合适的程序。任何不经考虑,力求快速了结的做法以及那些以维护和谐稳定为名,一味去堵老百姓嘴巴的做法都会对国家造成危害。中国为了实现社会和经济发展迫切需要维护社会稳定。俞可平认为,正因为如此,中国才需要按照自身的历史和国情现状,向民主制度迈出坚实的步伐。社会稳定并不能通过压制公民的意见和声音而实现,社会稳定绝不是一个静止的状态,而是一种动态的过程。俞可平说,我们需要的是“动态稳定”。他认为,“动态稳定”要留给公民表达观点及不满的空间和自由。这样才能疏导民怨,对症下药,从根本上解决老百姓的问题和关切,及时地排解公共压力,从而避免积怨过深,导致爆发,升级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换句话说,社会正义和善治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官员和普通公民都应当具备基本的知识和智慧,以最低的政治和社会成本,推动中国民主进步与政治发展。(中国日报评论员 姚英 编辑 裴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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