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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黑老大黎强被控七宗罪 26日公开受审

2009-10-25 10:21

“发家”轨迹

黎强靠巴结交通执法人员发了“家”

黎强是如何发迹的?连日来,记者走访了黎强过去工作过的厂和曾一起经营的合伙人,将黎强发迹的过程逐步呈现在读者面前。

曾在学校食堂煮饭 靠关系进厂当电工

据黎强的亲戚何婆婆称,黎强的父亲原来是西南政法大学食堂煮饭的,黎强也因此曾在该校食堂煮过饭。后来才进了重庆毛条厂工作。

重庆毛条厂保卫科邹科长称,黎强是1985年进厂的,属于照顾关系。进厂前,黎强就和伍树芹结了婚。重庆毛条厂在上世纪80年代相当红火,进厂的多是当时的县级领导及该县部委办局相关领导的亲属,至少也是区、乡(公社)一级领导的关系户。而伍树芹的父亲当时是鱼洞小坝公社书记,伍树芹1982年进厂。黎强进厂,是伍的关系。黎强进厂时,户口还在原巴县虎溪区陈家桥农村,后来才把户口转到厂里。邹科长说,黎强进厂时当电工,先后在机电设备科和供应科呆过。他进厂时,就有驾驶执照,如果早一年进厂,厂里肯定会安排他开车,因为那时厂里需要驾驶员。

进单位车队管安全 开始积累人脉资源

邹科长称,1991年时,新西兰方面和他们厂的两个车间合资组建了中外合资的渝新毛纺有限公司(简称渝新公司)。渝新公司成立后也很红火,曾是市里的十佳纳税大户。后因外方撤资,原来调过去的职工才回原单位。

黎强因为岳父有点关系,当时就从毛条厂调到渝新公司车队搞安全。他那时没有任何职务,工作任务就是帮车队的10多辆车办年审以及办驾驶员年审。如果单位的车辆出了事故,他也要负责跑,并协助当时的交通班(就是现在的交警队)处理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等。有时,驾驶员忙不过来,他还临时顶班当司机。

在渝新公司车队搞安全工作时,黎强对运输行业有了全面认识,同时也接触了一些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积累了一些人脉资源。

邹科长称,黎强很精明,知道怎么为人。他本人不抽烟,但包里随时揣的都是一包红塔山,主要就是发给交通班的人抽。

3万元起家跑中巴 无钱买汽油打赊账

记者找到了一位曾帮黎强修车的师傅,据其透露,上世纪90年代初,黎强就开始与人合伙经营了一辆“乐达”牌19座、车牌是“川B××938”的中巴车。当时跑鱼洞到解放碑的线路,每天跑五六圈。当时上车起步价5角,全程2元。而今从鱼洞到解放碑全程才3元。所以,那时经营中巴车也算是暴利。当年请来卖票的售票员称,淡季每天票款收入也有一两百元。过年过节或周末,一天有300多元收入。每晚,她都把票款结算给老板。

修车师傅说,他没给黎强修车后,就对黎强没做更多了解。只是偶尔看到他开着一辆“渝B××006”的双排座长安车。而那辆长安车算得上是黎强的第一部坐骑。后来没两年,看见他换了一辆桑塔纳轿车。

记者辗转联系上黎强最初的合伙人。

据合伙人称,他和黎强合伙时,买中巴车花了6万元,他和黎强各出3万元。那些年头,“万元户”少得很,钱是好不容易才凑起来的。那时的汽油才1600元/吨,他们买汽油都没有钱,第一次买1吨汽油,还找了好多关系,说了好多好话才赊来。这样才让车轮子转起来。

合伙人说,他们有个大致分工。司机从外面请,他也在车上售票,黎强负责协调外部关系。那时的政策规定,允许私车存在。但政府、企业的公职人员不能经营中巴车,只有个体户才能经营。合伙人称,他和黎强当时都是有单位的人,所以把车子挂在一位个体户亲戚名下。

“黎强这个人假得很。”合伙人称,因为黎强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特别好,便利用这个机会报假账。那时,本来一个月只有两三张交通违章罚单。一张罚单低的5元、10元,多的20元、50元、100元。但黎强一个月要拿一两千元交通违章罚款回来报账。

黎强搞“关系”有一套。合伙人称,黎强时不时拿他们的钱去买烟、到场镇买新鲜的粮食猪肉送礼。那时送得出手的香烟就是红梅、红塔山、万宝路等。他对这种做法有点想法时,黎强就说“这些事情你就不要管了,我负责摆平”。

因合作不愉快,合作时间只有一年多,合伙人就离开了,剩下黎强独自经营。

1992年,受全国经济萧条和政策环境影响,许多企业职工下岗。当时,毛条厂鼓励职工自谋职业。一些有点门路的人纷纷主动下岗,黎强也在此列。当年,黎强和妻子伍树芹双双下岗。

1996年,黎强正式开始创业,先后成立了重庆渝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黎强房地产开发公司、重庆渝强实业(集团)出租汽车公司、重庆渝强实业(集团)强劲运输有限公司等20余家子公司、分公司和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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