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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事局:沿海水域发生船舶交通事故最主要是人为因素 2009-10-27 16:41
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10月27日,福建海事局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办公室主任林映怡在2009年福建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与海上交通安全形势通报会上表示,福建辖区沿海水域发生运输船舶水上交通事故最主要的原因是船员的人为因素。 今年前3季度福建辖区沿海水域共发生运输船舶一般等级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13.5起,死亡或失踪4人,直接经济损失约1210万元。事故调查还发现,今年前三季度发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船员的人为因素,如了望疏忽、未使用安全航速、不熟悉航区或航道、操作不当、应急处理不当等。 二是恶劣气象海况,如大风浪、台风、以及浓雾等恶劣天气海况的影响,船舶容易因船位控制失误、操作失当、或是发生走锚处置不当而导致搁浅、触礁、触损等引发事故。三是船舶不适航、机器设备维护保养不当等,也是事故发生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林映怡表示,这些事故呈现的规律或趋势以及事故调查的原因分析,各航运公司应引起足够的警觉和高度的重视,要深入加以研究,并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落实到公司的安全管理活动中去。 据介绍,与去年同比,事故起数、沉船艘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是下降10%,下降100%,下降55.6%,下降16.8%;四项指数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中沉船及死亡失踪人数有大幅度下降。前三季度,福建籍船舶在本省发生水上交通事故7.5起,同比下降28.6%;福建籍船舶在全国水域发生的事故也明显下降。 数据表明,福建籍船舶的事故率明显降低,低于全国的平均事故率;同时,安全管理体系内船舶发生事故的概率明显低于体系外船舶,表明建立与运行安全管理体系对公司安全管理是一种有效的途径。 林映怡强调,中小型船舶成为福建水域发生水上交通事故的最主要特征之一,3000总吨以下船舶发生的事故占所有事故的85%。他表示,中小型船舶船员的各种素质应通过各种渠道予以不断提高。 编辑:肖亭 黄煜瑜 来源: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记者 胡美东 实习记者 朱兴鑫 通讯员 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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