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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审议两高报告 最高法:执行领域消极腐败严重 2009-10-29 07:44
司法不廉已经成为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问题,而执行领域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在司法不廉中占较大比例。一些执行人员对自己要求不严,吃请受礼,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严重败坏了人民法院的形象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28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加强民事执行工作、维护法制权威和司法公正的情况时说 10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作关于加强民事执行工作维护法制权威和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 ■五大成效看民事执行进展 王胜俊表示,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始终把加强执行工作、解决执行难问题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取得了五大成效。 坚持服务大局,依法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做好当前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就妥善处理因金融危机引发的融资借贷、投资理财、房地产、商事合同、劳动争议等可能影响大局的执行案件提出了明确要求。 坚持司法为民,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普遍建立了与公安、检察、金融、国土、建设、工商行政管理、出入境管理等部门的执行联动机制。 坚持规范管理,努力推进执行工作的制度化。针对执行工作中亟需规范的程序和环节,最高人民法院先后颁布四个司法解释,对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财产等问题进行规范;完善三项工作制度,对跨地区执行争议协调、执行公开、执行期限等问题作出明确要求等。 坚持从严要求,不断加强执行队伍建设。近年来,针对执行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着力加强执行队伍廉政建设,先后于2005年、2006年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两次执行队伍专项整改活动。 ■执行难仍未从根本上解决 王胜俊说,执行工作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执行难问题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执行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亟待提高;执行领域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较为严重;执行队伍的工作作风有待改进;执行活动的规范化建设需要加强。 王胜俊说,除此之外,执行工作也面临一些实际困难:一是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备的信用制度,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缺乏有效监管。二是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对执行工作造成了消极影响,导致一些案件难以执行。三是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占较大比例。四是有的单位和部门不依法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甚至通风报信,导致无法执行。五是涉及党政机关、部队等特殊主体的案件,由于受到种种因素的制约,往往难以执行。六是现行法律规范还不能满足执行工作的实际需要。七是一些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导致一些案件难以得到及时有效执行。 ■练好“内家功”破解“执行难” 王胜俊说,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人民法院将紧紧围绕中央确定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决策,立足于加强人民法院自身工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公正司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 进一步提高执行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要加强执行人员的理想、信念教育,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从思想上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特别是要强化执行人员的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始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始终着眼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来开展执行工作。 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的反腐倡廉建设。要坚持不懈地加大对执行领域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违反“五个严禁”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核查,查实后迅速进行处理,以反腐倡廉的实际行动警示干警,全面推进执行队伍的反腐倡廉建设。 进一步改进执行人员的工作作风。要着力培养执行人员的为民意识,深刻认识人民性是人民法院的本质属性,努力做到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想方设法解决群众的困难,不断完善各项便民利民的执行措施;要注重倾听群众意见,学习群众工作方法,把握社情民意,增强平民意识,争当“平民法官”等。 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要着眼于杜绝消极执行行为,建立严格的执行绩效评价考核机制以及超期执行原因分析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依据现行法律规定的执行制度和措施,加大对跨地区执行案件的监督力度,对委托执行案件实行跟踪协调、统一登记和网络监控。建立执行工作快速反应机制,加大对执行信访案件的督办力度等,有效解决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等问题。 进一步深化执行制度和机制创新。在法院内部,要以完善执行体制为重点,强化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管理、统一协调本辖区执行工作的管理机制,以充分发挥执行工作的整体效能,有效排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执行机构设置,逐步统一执行部门的内设机构和工作职能。进一步规范审执分立,科学界定执行机构与审判机构的职能分工等。 王胜俊还建议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执行工作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制度,如强制执行法律制度,破产法律制度等。 1999年至2009年8月 全国法院共执结案件2443万余件执结率为83.83% 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标的总额5.98万亿余元 已执结标的总额3.44万亿余元 截至目前 已有630万件执行案件信息录入 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 2007年、2008年 全国法院一共查处违法违纪执行人员297人 编辑:段若兰 来源:人民网 秦佩华 毛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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