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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重庆“打黑”:“红顶商人”的黑色人生

2009-10-30 11:52

经济上“漂白” 形象上“贴金”

重庆黑恶团伙积累了一定实力后,便开始积极谋求“成功转型”,主要是三种手段:一是经济上“漂白”,以非法所得进军合法行业。二是形象上“贴金”,摇身一变成为冠冕堂皇的“成功人士”、“慈善人士”、“红顶企业家”。三是政治上“染红”,千方百计博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政治身份,寻求“保护伞”。

黎强头顶的“红帽子”就有一大堆:重庆市人大代表、巴南区政协常委、区工商联会长、市道路运输商会常务副会长、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出租与租赁协会常务理事等等。黎强手下的渝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何永红,也拥有巴南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头衔。

检察机关透露,涉黑的重庆江州实业公司董事长陈明亮,在通过容留吸毒卖淫、经营赌博洗码公司、放高利贷等非法手段敛财数亿元人民币后,开始积极“转型”,进军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古玩、仪器仪表等领域,俨然一副“成功人士”模样。

黑恶势力常常打出热心公益事业、注重个人修养的幌子,表面上力图与主流价值观相适应。黎强、陈明亮、岳宁等涉黑人员在被捕前都有从事慈善活动的经历。重庆国程公司董事长岳宁就参与创办过助学奖励基金和希望小学。他一面经营卖淫场所,一面打造“光鲜”的个人形象,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称自己“想做一个雷锋式的好人”。黎强平时也常以客气、斯文的印象示人,其下属曾在记者面前称“我们黎总平时最喜欢读书”。

以雷霆打黑之势 清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

“黑社会性质组织有三种颜色。”长期研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陈世伟总结说,第一是“基因色”黑色,即通过有组织的暴力控制和非法手段,与常态社会对抗;第二种颜色是“保护色”红色,即寻求常态社会对自身的庇护,拉拢干部,侵蚀公权力;第三种颜色是“最高颜色”无色,当黑恶团伙发展到这一阶段,最具欺骗性,其犯罪行为危害最大,也最难察觉。

陈世伟认为,重庆一些黑恶团伙就处在向更高级别“转型”的阶段。重庆依法雷霆打黑,阻断其“转型”之路,正当其时。

为铲除黑恶势力,重庆公安机关对涉黑涉恶案件按ABCD分类挂牌督办,聘请律师参与重点案件办理,为自己找漏洞、挑毛病。重庆检察机关出台保证案件质量的规定,对罪与非罪、一般案件和涉黑案件严格区分。

重庆检方表示,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绝不压低也绝不拔高,打击面绝不缩小也绝不扩大,确保指控的每一起案件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适用准确,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编辑:宁波 来源:新华网(记者 王晓磊 朱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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