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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取得可喜成绩 2009-11-06 13:18
中国日报网消息:记者从云南省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现场会上获悉继丽江古城被命名为首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后,今年3月,石林风景名胜区又被命名为第二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云南省成为全国为数不多的同时拥有两个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的省份。 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吴贵荣介绍说,从2005年开始,中央文明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连续表彰了两批共26个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丽江古城、石林风景名胜区榜上有名。昆明世界园艺博览园、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丽江玉龙雪山风景名胜区、大理崇圣寺三塔景区先后被命名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和全国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先进单位。这些风景旅游区在资源保护、环境建设、服务质量、内部管理等方面走在全省前列,是云南省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成果的集中体现。 2000年云南省在全国率先制定并颁布实施《云南省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实施意见》,通过9年的文明景区创建活动,云南省建立了分级创建、分级管理的文明风景旅游区创建管理机制,形成了省地县三级文明风景旅游区创建体系,在国家级文明风景旅游区的带动影响下,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在全省蓬勃开展。目前,云南省委、省政府已命名表彰了两批共31个省级文明风景旅游区。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已经成为各地发展旅游业、促进风景旅游区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成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的又一亮点和名牌。 各风景旅游区通过开展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在文明开发、文明经营、文明服务、文明管理上作文章、下功夫,景区环境面貌大为改观,景区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景区文明程度不断提升,景区管理不断规范,促进了旅游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并带动了相关行业的发展。“文明风景旅游区”,已成为各景区响亮的品牌,有效地扩大了景区的知名度,扩大了云南的影响,吸引了大量的中外游客,为推动云南省旅游业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编辑:马原 黄煜瑜 来源: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记者 李映青 Ange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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