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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池流域保护划三个区域 排污入滇最高罚50万 2009-11-12 16:40
中国日报网消息:记者从昆明市政府新闻办了解到,云南将立法保护滇池,今后如果有人在滇池保护区内搭棚、摆摊、围网养殖、排放粪便、采捞水草、清洗衣物、车辆,将会受到重罚,最高罚金可达50万。 目前,《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草案)》正在征求广大市民意见。该《条例(草案)》规定,今后如果有人在滇池保护区内排污,将会受到重罚,最高罚金可达50万。《条例(草案)》提出,昆明市政府应设立滇池保护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滇池的保护和扶持流域范围内群众的生产生活。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滇池保护。 滇池流域保护范围划为三个区域:一级保护区,包括滇池水体和湖滨带以内区域。二级保护区指一级保护区以外至滇池面山以内,以及主要入湖河道两侧沿地表向外水平延伸50米以内的区域;三级保护区指除滇池一、二级保护区以外,滇池流域分水岭以内的区域。 据了解,今年6月以来,昆明市政府已经初步划定了滇池流域生态隔离林带建设的区域,规划的控制区域约25万亩,力争用5年时间建设成初具雏形的生态隔离系统。在规划建设区内,道路、河道两侧各100米范围内原则建设永久隔离林带,在30-70米范围内可根据实际现状结合苗木基地实施生态林带的建设工作。 编辑:肖亭 来源: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记者 李映青 Ange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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